第114章
棉花上。 苟安唇瓣动了动,最后无力地闭上,眨眨眼:“早上的时候,我爸爸还说你人应该在加拿大。” “本来应该在,但看了看光前面欧洲和美洲选出来的地谈的进展不错,暂时够用了,所以提前了一点回来。”贺津行唇边重新挂起了笑容,“昨天半夜下飞机我就过来了,家都没来得及回。”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哦。” 苟安重新转过身,盯着那匹很不好搞的黑马,这会儿它已经迅速风卷残云掉了第二颗梨。 当她犹豫要不要再给它一颗时,身后的人说:“不给了,糖分太高,它会得意忘形。” ……为什么连一匹马都要被管理这种东西啊。 “但你可以摸摸它。” “它咬我。” “不会,”男人的嗓音轻飘飘的却显得异常沉稳,“试试。” 大概是这种声音多少存在一些魔力,她懵懵地真的向这匹她曾经惧怕的生物伸出手去,与此同时,她能感觉到在自己身后,有一束目光始终落在自己慢吞吞伸出去的手上。 指尖到马嘴边,颇有畏惧地停了下。 那匹高傲的马转过头,斜了她一眼。 等苟安用力吞咽一口唾液,坚定地把手伸过去时,马厩里的高冷黑马似乎也是愣了下,几秒后,勉为其难地把脸凑过来蹭了蹭,主动贴贴。 粗糙的短毛扎得手掌心有点儿痒,苟安新奇地缓缓瞪圆眼时,听见身后一声叹息。 男人似笑非笑的低沉嗓音传入耳中—— “麻烦了,它好像还真是和我有点像。” 哦哟哟哟哟哟 十分钟后, 贺津行把栅栏打开了,那匹黑马完全暴露在视线中,苟安发现它好像比在栅栏里看上去更高。 长长的马脸伸出来左顾右盼了下, 大概是确认了阻挡物不在,黑马慢吞吞渡步出来—— 然后目标很明确就蹭到了苟安身边。 苟安就像看着一座小山坚定地向自己压过来,惊呆了站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直到那张很扎人的毛脸蹭过来蹭了蹭她的脸。 苟安擦了把毛呲呲的脸, 面无表情:闭嘴吧,毛都没得一根的你。 苟安也就敢摸摸马的脸蛋和耳朵尖尖, 在她互动的时候, 贺津行站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 确定这匹黑马哪怕被揪耳朵也不会发疯突然给她一口,就休闲地往旁边木柱子上一靠, 拿出手机看了眼。 更新了下朋友圈,看到贺渊发的照片, 他挑了挑眉。 摁灭了手机屏幕, 贺津行抬头看了眼开始试图伸手去戳马鼻孔的小姑娘,想了想, 喊了她的名字。 被喊名字的人转过头,“怎么了?” 贺津行想了想,最终感慨贺津行你也有今天,暗自叹了口气还是没能问出口朋友圈的事, 话到了嘴边变成:“骑一下试试吗?” “哦, ”苟安后退了两步, 摇摇头, “我没骑过马。” “可以骑。”贺津行走过来,随意摸了下马, “你拧它耳朵都不咬你,它不会摔你下来。” 贺津行取来了马鞍装上,苟安稀里糊涂被放到了马背上,但是抱着马脖子一动不敢动。 “放松,别抱它脖子,缰绳放在那不是摆设。”一边说着,男人绕到正面上下打量了她一圈,“算了,这样也行,要照一张吗?” 苟安还沉浸在骑在马上的恐惧里,感觉到它每一丝呼吸她好像都能感觉到,现在这匹黑马跺一下脚都能吓死她,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男人在说什么—— “不、不用了吧,”苟安说,“不重要。” “重要。” “啊?” 贺津行停顿了下,已经举起手机对准了马背上的人,飞快按下一张照片,又顺手把手机收进了口袋。 “这是这匹马第一次搭女生,值得纪念……跟你本人没多少关系。” 苟安真的信了。 想了下别人的宠物,别人照张相无可厚非,她只是刚好作为条件之一坐在马上而已,什么都不代表。 “一直用‘这匹马’代替,它都没有名字的吗?” “……” 贺津行沉默了下,最后以沉默应对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不说话,难道是前女友取的名字所以不能直视吗?” “没有那种东西。” “名字还是前女友?” “前女友。” “骗人。” 苟安说着脑袋已经挪到了马脑袋后面藏好,因为她不确定自己脸上的表情是不是足够得体。 冷静了一会儿,面前的人没说话,她又伸出脑袋提出想看看照片,贺津行也不让,压着放手机的口袋,苟安也不敢去抢,更不敢问他这种从下往上拍的角度会不会拍到她很丑的双下巴—— 「丑照存在贺津行的手机里」,光这个命题想想都叫人窒息。 …… 一个小时后。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苟安主动伸手去摸了一把贺渊骑着的那匹马的脸。 “所以喂梨子真的可以喂出感情吗?”周雨彤震惊地问,“还是马厩里出现了心软的神?” …… 下午还有个行程是蓝莓园。 距离集合的地方有一些距离,但是开车又太离谱,好在苟安现在对马这个东西不那么抗拒,众人提出骑马去的决定时,她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反而是眼睛亮了亮,又伸手摸了一下距离自己最近的贺渊的马。 那匹马性格就跟主人一样好,被摸了立刻伸脑袋过来,又要贴贴。 苟安笑着多摸了两下,贺渊这时候提出:“那我带姐姐一起过去吧,第一次骑马自己骑肯定不行。” “骑马行不行呀,安安裙子里穿了安全裤吧?”唐辛酒说,“我还是帮你叫个接驳车来。” 这时候苟安的拧巴劲儿又犯病了,回头看了眼身后杵着的保镖先生,“叫接驳车可以,但是是送他先回去,我要骑马。” 夜朗一动不动,脸上明摆着写着抗拒,苟安皱眉—— 记忆中,原著里的恶毒女配后期去哪都喜欢带着保镖,那时候她喜欢他喜欢的要命,大概觉得只要和他在一起,哪怕是无聊的坐在一旁一起看一场并不感兴趣的比赛,也算是约会。 换句话说,她很习惯夜朗幽灵似的跟在他后面。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自从在船上的桌球战争之后,她很少再刁难他或者是做别的什么,不是因为她忘记了,只是突然想明白,刁难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很没意思。 反正他也不是她喜欢的那个夜朗。 这会儿见夜朗不情愿离开,她还有一些耐心和他讲道理:“你看看谁身后还跟着个保镖了,我和他们在一起能出什么事,就算从马上摔下来——反正你又不会骑马,在这也无济于事。” 苟安没觉得欣慰,只觉得心酸。 她转过头对周雨彤说:“还是你带我。” ——这些人里,除了贺渊,就她从小接触马术,技术最好。 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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