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朝观众们挥手致意,他的神态依旧悠闲,举止依然潇洒,只不过他换上了黑色的重甲。观众们被韦斯特的言辞鼓动得颇为疯狂,见到他之后,更是高兴得像见了失散多年的亲爹。 诺曼对瓦希莉莎说:“上一轮,阿德曼对奥伦木做的那些事....” 瓦希莉莎说:“奥伦木并非我的子嗣,只是我看好的一个....朋友,现在这朋友落败了而已,对我而言,算不了什么。” 诺曼问:“那你为什么要调查阿德曼?” 我留上了神,嗅到了剑盾会内部矛盾的气味。众所周知,我是个神机妙算,奇计百出的人,我不会放过任何一点破绽,也不会放过收集任何有用的消息。即使他们是我的盟友,我也希望多了解一些内幕,没准将来会用得上。 我淡然一笑,决定不露端倪地偷听,凭借我的修为,即使隔着二十米远,即使她们在窃窃私语,也休想瞒得过我。不过她们说话声音太轻,我得稍稍靠近一些.... 诺曼扭头看我,说:“朗基努斯,你在偷听我们谈话?” 我怒道:“什么?真是含血喷人!我堂堂黑棺剑圣,岂会做这样的勾当?” “那你为什么蹲在我们背后,脑袋凑得那么近,耳朵竖的那么高?” 我愤愤地说:“我碰巧路过系鞋带罢了。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她们不理我,拉米亚也装作不认识我,我于是继续蹲着,继续偷听。 瓦希莉莎说:“你弄错了一件事,诺曼,我并不是因为他虐待奥伦木而调查他,我调查这些参赛者中,所有我不了解的人物,如果有必要,我会调查得更多,甚至连你们也不错过。” 诺曼“哦”了一声,问:“你为何这么做?” 瓦希莉莎:“高庭狱门的案件,权杖委托我彻查此事。” 诺曼说:“国王想找出我们之中那些邪教徒的大伞?还是找出那些动用私刑、杀害邪教徒的义警?” 瓦希莉莎说:“我负责找那些义警,里德·西恩负责找邪教徒。”里德·西恩也是九隐士之一,我只见过他一面,他似乎是个谋士。 诺曼不冷不热地答道:“权杖对血族竟如此信任?” 原来西恩也是个血族。 瓦希莉莎:“这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血族不可能利用人类女性去制造奈法雷姆。而且血族也没有理由去猎杀邪教徒,那与血族全无关系。我们既然置身事外,便是追查此案的最佳人选。若非克里斯蒂娜必须常驻黑棺,里德的差事本该由她接手。” “理是这么个理。” 我问:“那你为什么要从阿德曼开始查?” 诺曼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还不走?” “唉,这破鞋,鞋带好难系。” 诺曼喝道:“你穿得是靴子,根本不用鞋带!” “是吗?难怪,难怪。不过我既然来了,就闲聊几句也无妨。” 瓦希莉莎笑着回答我:“阿德曼·艾恩,他的绰号叫什么来着?‘恶魔猎手’,他的所作所为显示他比任何人都憎恨恶魔,他最有可能组织人手与那邪教作对。他是个孤儿,身份不明,来历不清,因此很有调查的价值。” 诺曼问:“你调查出了什么?” 瓦希莉莎说:“关于他的事迹,他的那些故事,大部分有夸大的成分,可过程很可能是真的,甚至....事实比故事更惊人。他真的独身一人闯入过恶魔的巢穴,他真的用毒蛇与蝎子锻炼自己的念刃,他真的在毒雾笼罩的丛林中追杀过一个狡猾的血族,他甚至将一个崇拜恶魔的野外村庄屠杀一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诺曼叹道:“我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已经够精彩的了。但这些事能证明他到处杀我们剑盾会的那些歪门邪道吗?” 瓦希莉莎说:“不能,他只是有理由那么做。他是个天生的....猎人。 他是个孤儿,有可能是某个骑士与奴隶生的,没法找到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也早就死了,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知情人士。 他在本撒的奴隶窟中长到了五岁,这时,他展现了念刃的天分,被剑盾会的训练营收养,开始学习念刃。 他学的不能算差,也不能算好,只能说中规中矩,正常来说,他也许能通过骑士的测试,这一辈子混到个子爵,然后在某场战争中不明不白的战死。 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给了他一巴掌,让他从此脱离了原先的轨迹。 他成为骑士之后,伪造了一份残疾证明,在后方担任文职工作,因为他娶了个女人,养了个女儿,他希望能更多陪伴她们,而不是整天在外面出生入死。” 诺曼嗤笑道:“懦夫自有懦夫的理由,我倒不如查查我们协会中有哪些败类用了这卑鄙的法子。” 瓦希莉莎:“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一个丧心病狂的巴尔教血族潜入他家中,将他的女儿变成了血族。巴尔教的血...极其恶毒,那孩子发了疯,像喝奶一样吸干了她的母亲,然后又打算吸干阿德曼,于是阿德曼杀死了那个孩子。” 我呼吸大乱,无法评价。诺曼攥紧手掌,指甲刺入自己的肌肤,流下了血。 她怒视瓦希莉莎,说:“血族?” 瓦希莉莎冷冷答道:“有些血族会干这事儿,我是不会的。至于那个巴尔教的血族,他逃离了地下城。可怜的阿德曼失踪了一段时间,不知向谁学习了追猎血族与恶魔的技巧,在那之后,他也离开了剑盾会,踏上了远征的旅途。” 第277章 宗师之战 我听了瓦希莉莎的述说,对阿德曼很同情,但同情是一码事,胜负又是另一码事。这人背负的东西太多,念刃太强,对弥尔塞而言很难对付。 希望博思泰特斯能让阿德曼精疲力竭,最好两败俱伤。 博思泰特斯大声说道:“你的眼神很疲倦!” 阿德曼淡然一笑,回答:“可能我昨晚没睡好。” 博思泰特斯:“你猎杀的太久,猎人,该休息了。” 阿德曼:“我要杀的那家伙早就死了,你要不要看看他临死前的照片?这些血族在‘不死’的时候,在照片上像雾一样模糊,可当他们彻底死去的瞬间,照片就能把他们拍的很清楚。” 博思泰特斯叹道:“那你为何还要猎杀?” 阿德曼:“习惯了,停不下来。” 博思泰特斯:“你并不贪图名利,我也不是你要猎杀的异类。我们之间的战斗并无意义。” 阿德曼无奈地笑了几声,说:“战斗本不需要意义,如果我不寻求战斗,活着做什么呢?在这里,我能与最顶尖的猎手们战斗,这本身就是意义。” 博思泰特斯架起盾牌,长剑平指前方,喝道:“那么,我接受你的挑战!恶魔猎手!” 阿德曼喃喃道:“搞得那么正式....” 他率先发动攻击,数剑刺出,博思泰特斯用盾牌招架,念刃产生的巨力让他朝后滑行了十米,地上留下两道碎痕,像是被铁轮胎的装甲车轧过一般。 韦斯特喊:“天哪!一千五百点的斩击!而且数招连发,这简直是神乎其技!”的确,单单这一招的难度已远胜过弥尔塞的连击了。 但博思泰特斯没事,他的盾牌上只留下淡淡的划痕。 诺曼说:“剑盾会的剑与盾相辅相成,我不喜欢用盾,说起盾系的念刃,博思泰特斯可谓活着的大宗师,他的铜墙铁壁连导弹轰击都能拦住。” 阿德曼发动激流,到博思泰特斯背后。老爵士将盾往地面一敲,砰地巨响,地面碎开,一个力场环绕着他。阿德曼避开了力场,同时手中长剑一挑、一拨、一转,一突,只听咔嚓一声,他将这力场斩出了一道裂缝,随后,他朝前突进,刺出了念刃。 博思泰特斯早已转过身,用盾牌挡住这一剑,同时长剑返还一招。阿德曼又将博思泰特斯这一剑荡开,两人互相攻守,势如飓风吹过山脉,刀光剑影,纵横交错,让人眼花缭乱,过了一分钟后,博思泰特斯退后半步,阿德曼远离博思泰特斯。 观众们看得如痴如狂,有人起身做起了人浪。我则惊讶于两人神妙的剑术,扎实的根基,强悍的意志,多变的技巧,因此深受触动。 博思泰特斯的盾系念刃十分了得,一旦张开,宛如大坝一般。可阿德曼将念刃凝聚剑尖,以异常灵巧的手法,瞬间将这铁壁开出一道口子。博思泰特斯虽败不乱,第一时间回身应对。两人随后的连续攻守密如飞蝗,严谨得无可挑剔,精彩得超乎想象。他们是旗鼓相当的对手,都是当今念刃运用的巅峰。 阿德曼说:“你这盾很麻烦,得先处理了它。” 博思泰特斯说:“它是一块好盾,可也不过是一块厚重的金属,使用的人令它不凡。” 阿德曼叹道:“虽然不想杀人,可也只能这么办了。”说罢,他将长剑在空中放了两秒,随即压下,只听见一声轰鸣,一道念刃掠空而过,我立时察觉到这念刃沉重至极,宛如山崩地裂。 这是他的进阶念刃,威力异乎寻常,更胜弥尔塞那一剑。 博思泰特斯暴喝,一圈金光汇聚在大盾上,那念刃击中大盾,声音令所有人脸上变色,捂住耳朵,气流与震动传向各处。蓦然间,阿德曼的那道念刃竟朝他自己飞来,博思泰特斯的念刃将这一招原封不动地如数奉还! 诺曼看得目瞪口呆,惊叹道:“好家伙!” 眼见阿德曼即将中招,他长剑伸前,稍一转,长剑断裂,就这么缓了一缓,他握住剑柄,躲向一边,那道念刃重重砸在墙上,那堵墙四分五裂,看台上的人急忙逃难,以免摔下看台。 阿德曼的右手骨折,长剑断裂。博思泰特斯的盾牌仍完好无损。 诺曼喊道:“这是天国城墙!他从哪儿学会这念刃的?” 我问:“这念刃很难学吗?” 诺曼说:“我最尊敬的一位师父曾经说过,如果学会了这念刃,手持好盾牌,可以在轰炸机的轰炸之下活命。师父还说,他无法想象这世上还有谁能运用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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