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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我不放心的追问。 “能不能别这么多问题,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搬个破家有什么可保密的?我是帮忙,不是抢劫,你用得着这么多事吗。” 林子巍这是吃了厕所的石头了吗,怎么又臭又硬的,谁招他了是怎么着。 你不爱帮可以不帮,我也没指望他帮,更没有强迫他帮,干嘛一脸的不情愿,还用语言挤兑我,当我好欺负是怎么着?还是说他以为没有了他,我就没办法把东西带回家? “怎么的,机场没炸成,TNT你自己消化了?” 林子巍稍愣一下,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表情缓和了,语气也温和不少,“我是正常人,只吃正常的人类食物,TNT不适合我的肠胃。” “那你这是干嘛来了,喷火龙似的,我没招你吧,和我撒什么邪风?不爱干活可以不干,我没求你来。” 林子巍青着脸咬咬牙,被我气得要发疯似的,“你才发邪风,要不是有人...算了,说了你也听不懂。我就是专门求着来给你搬东西做苦力的,如果弄完了,请移驾,小的送你回去。” 送就送,免费劳力不用白不用,谁让她上赶子来呢对不对。 折腾两次把东西都搬回家,已经过了十二点。 林子巍说要请我吃中午饭,我牢记着大哥的叮嘱,无情的拒绝了他,撒腿就往食堂跑,祈祷着韭菜鸡蛋的饺子还会剩一份。 功夫不负苦心人,等我气喘吁吁的跑到档口上,打饭的阿姨正在嘟囔最后一份饺子是自己吃掉还是卖掉更划算。 老板是北方人,特别聪明,面食做得也好,一只只雪白的饺子腆着透出翠绿的圆肚子,各个鼓溜溜的摆在薄木板上,下水煮熟后沥水,装在盘子里,特殊的香气很诱人。 端着饺子随便找个靠窗的位置,又用海鲜酱油、醋、辣椒油调了份蘸料,夹起一个白白胖胖、肚子处隐约露出脆绿的饺子在酱汁里蘸了一下,送进口中。 韭菜独有的特殊香气很快弥漫了整个口腔,我满足的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我是到了林大之后才和韭菜结下不解之缘的。 我自小生活在南城,平时妈妈做的最多的是韭黄,虽说和韭菜除了颜色没有太大区别,可就是这不同的颜色,让我对翠绿的韭菜感到万分陌生,怎么都不相信这两个物种根本是亲兄弟。 大二那年初春的一个周末,北方春寒料峭,又连下了几场雨加雪,路面湿滑难行,冷气直钻人的骨头缝儿。 我冻得藏在被窝里准备订份麻辣烫热热身子,大哥却把我叫下楼,用他的大衣给我裹成蚕蛹的形状塞进车里,带我去了一个隐藏在深街小巷里的饺子馆儿。 北方的水饺煮熟之后过水漏干,装在深盘子里,蘸上酱汁吃。酱汁的选择有很多,除了传统的酱油、醋,也有捞汁,蒜泥、香油、辣椒油等等,喜欢的还可以放芥茉油或麻油,无论味道还是口感都非常的丰富。 那天大哥给我点了盘据说北方女孩子都喜欢的韭菜鸡蛋馅儿,温柔的为我调好酱汁,用饺子蘸了喂到我嘴里,殷殷地问我,“好吃吗?” 我仔细品了品,“有点微辣,味道比韭黄要重一点,不过很鲜美。” “说得对,”大哥点点头,温柔的微笑着说,“韭菜是非常神奇的一种蔬菜,开始的时候你可能会因它的奇怪味道而接受不良,甚至拿它和你吃过的其他蔬菜无形中进行比较,从而挑出很多不喜欢和不合适的理由。然而,当你真正的用心去了解它并熟悉它之后,会发现,在最初的不适之后,只要你的心态放正常,它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鲜美,从而深深的喜欢上它。” 第395章 人生 当时只觉得大哥夸张,韭菜而已,有必要说得这么具有人生哲理吗? 如今再想,大哥他说的哪里是韭菜,分明是用韭菜做喻引,其实他想说的是我和他之间的感情。 那时候的大哥已经预见到我会对他的感情产生接受困难,他在用他的方式告诉我,学会适应他、接受他,然后我会得到世上最完美的爱人,过上最最快乐幸福的日子。 那种美好就像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入口时的感觉,鲜美异常,味蕾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再不会有一种食物,能够达到这种效果。 那天是我第一次吃韭菜鸡蛋组合的饺子,韭菜本身就够鲜,再加上鸡蛋,经过适量的油盐调味儿,简直鲜美得要命,香得我想要把舌头吞进肚子里去。 不知不觉中,我吃掉一整盘的饺子,打那以后,我就爱上了它。在林大那几年,一个月总要吃一两次,不然管不住肚里的馋虫。 刚开始只是喜欢它的味道,吃上了瘾。后来转到京大读研,大哥也过来任教,我们两人因为爱情走在一起,再去吃韭菜鸡蛋的饺子,我便品出些别的东西来,因此更加的喜欢。 因为对于我来说,韭菜就好比大哥。 大哥人品出众、才色双全,非常受学生的喜欢,校方也给予极高的评价。 然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哪方面都相当出色的大哥,便被个别的校内同僚所嫉妒。他们在背后说大哥恃才傲物、眼高于顶、目中无人、难成大器。 这样难听的风言风语我也偶尔听到过,可惜无论他们怎么样的诟病,大哥在我心里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世上最好的、也是我最爱的。 就好像韭菜,多少人因为它的味道过于激烈而厌恶它,可它从不言语,兀自和鸡蛋结合在一起,带给人们味蕾的满足。 在我心里,大哥是韭菜,我是鸡蛋,只要我们在一起,便是人间至味。 大哥用长期的陪伴和疼爱,润物细无声的把自己化为一粒种子,种在我的心头,成为我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眼下大哥不在身边,我便吃一盘韭菜鸡蛋的饺子,就好像大哥在我身边一样。 我想大哥了,好想,好想! 两年才刚刚开始,我就想成这样,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熬? 又夹了一个饺子送进嘴里,细细的品尝,让那鲜浓的滋味在口腔和意识里无限蔓延,连肌肤和头发丝都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 大哥,他就是我的韭菜鸡蛋馅儿饺子。 口中吃着饺子,想象着大哥就坐在我对面,凝视着馋猫似的我抱着盘子大快朵颐。 “学姐不愧是艺术家,连吃个饺子都这么的陶醉,想必是品出不同的味道来了。” 我正沉浸在那段往事中不能自拔,一个清脆却带着几分落寞的女声闯入耳中,很熟悉。 匆忙咽下嘴里的饺子,睁开眼睛,小海蓝穿着白毛衣、深蓝色窄腿牛仔裤站在我面前,长发高高扎成丸子头,白嫩的脸颊,微嘟的嘴唇,无处不彰显着她的青春靓丽。 “吃了吗,要不要尝尝,这可是难得的美味。”我从筷笼里拿出副未开封的一次性木筷递给她,示意她坐下。 海蓝坐下来,顺手接过筷子,夹了个饺子直接塞嘴里,嚼巴嚼巴咽了,撇撇嘴,不太上气地道,“味道好奇怪。” 多好吃的饺子啊,味道怎么奇怪了呢?难道小丫头从没吃过这种馅儿的饺子吗? 也太孤陋寡闻了吧。 海蓝放下筷子,瞥了眼还有大半的饺子,颇带点嫌弃的说,“学姐,这种饺子遗留的味道可大了,一会儿别忘了买绿箭。” 我不由发自内心的笑了,正是呢,大哥是我的大哥,爱情是我的爱情,别的人自然无福消受。 话虽如此,绿箭还是要买的,不好因为我的喜好而让附近的其他人受罪。 海蓝弄了碗桂林米粉,上头洒了不知多少辣椒,一边吸气一边狠嗦,辣得眼睛都红了,还在不要命的吃,像泄愤似的。 “小丫头,放那么多辣椒粉会长痘的,不要命可以,不能不要脸呀。”我心情不错的逗她。 和谁过不去呢这时?不知道用这种方法宣泄,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吗?傻丫头。 小姑娘把嘴里塞得满满的,模糊不清的嘟囔,“命都没了,还要脸干什么呀。” 我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但就是死,也得死得有面子是吧,把最美的一面留给这个世界才对,“话不是这么说,真到了命都没了的时候,也还是会在乎留给世上的最后一点印象美不美,对吧。” 海蓝歪着脑袋想了想,啪的扔了手里的筷子,溅起的红油好死不死地临幸了她的白毛衣前襟,气得她眼眶更红了。 雪白的毛衣上挂着红通通的辣椒油,像是雪地里开出的红色梅花。 “有心事?不保密的话可以说给我听听,月助给你排解排解。” “我能有什么事,还不是清风嘛,老是惹我伤心。” “哟,这都清风了,进展得挺快的嘛。那什么,学姐和你说啊,男生吧多数心粗,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男朋友和丈夫,全在女人的引导和再教育,你懂吧。” “懂有啥用,他一天老是沉着脸,吃饭冷冰冰、走路冷冰冰、看电影都冷冰冰,我想引导和再教育,根本没地方下手。上次我们吃过晚饭回来,碰到他舍友,介绍的时候居然说我是学妹。天知道,我从来不想做那劳什子的学妹。赶情我当众表白、每天准时蹲点跟班,就换来个学长。早知道是这个身份,我还做那么多干嘛,随便扔块石头都能砸个学长出来。学姐你说,他是不是永远也不可能喜欢我?” 这倒不一定,依我看,魏清风对小海蓝不可能没有感情。只不过他性格从小就冷清,后来经历过花蕊一事,提起的那点热情被消耗光了,想要再提起来,确实困难点,但不是没有可能。 “海蓝,你和我说实话,是不是真心喜欢魏清风,打着这辈子非他不可的主意?” “当然,”小姑娘忽然提高声音,害怕我不相信似的,举起右手发誓,“海蓝喜欢魏清风,真心的。只要他愿意喜欢我,我就跟他一辈子白头到老。” 第396章 三天 “当然,”小姑娘忽然提高声音,害怕我不相信似的,举起右手发誓,“海蓝喜欢魏清风,真心的。只要他愿意喜欢我,我就跟他一辈子白头到老、非他不嫁。” 我汗! 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么老套的词儿做爱情宣言。 不过,真心可贵,诚心可佳。 “那我给你出个招儿啊。”我朝着她眨眨眼睛。 “太好了,学姐,你说。”海蓝用手捂着被溅脏的毛衣,弓身重新趴回桌上,小脑袋凑近我,害怕别人听去似的,小小声的问我,“什么高招儿?求学姐指点。” “听说过那句老话吧,烈女怕缠郎,这句话反过来用,效果更好。” 点到即止吧,有些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海蓝把五个字儿放在唇齿之间咀嚼了几遍,大眼睛叽哩咕碌转了几圈,突然茅塞顿开的笑了,红润的小嘴儿咧开好看的弧度,大眼睛翼翼生辉,“好招儿,等他回来的,我必化身为网,日夜缠住他,用我万人迷的功夫,迷得他找不着北。实在不行,我就用点下作的阴招儿,先和他生米做成熟饭,看他还怎么跑。有志者事竟成,我还不信征服不了他魏清风。” 好姑娘,有志气! 只是这个时候,魏清风出门了?那他还赶得上和教授的三天之约吗?千万别耽误正事儿,大哥不仅是我男朋友,也是他的一奶同胞。 “魏清风去哪里了?” “还不是为......”话未说话,小丫头想起了什么,及时的捂住嘴,把没出来的话咽了回去,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干笑着说,“那块冰没告诉我,嗨,他能有什么事儿,用不上多一会儿就回来了。” 真的吗?可据我观察,海蓝那左躲右闪的眼神儿,支支吾吾的,显然清楚魏清风的去向,只是不想告诉我。确切的说,小姑娘也许是被什么人嘱咐过了,单纯的不让我知道而已。 小姑娘的嘴很严,我再怎么问,都只说不知道、不清楚、魏清风也没告诉她,被我追问的狠了,放下筷子借口还有事转身跑了。 她的乍然出现和慌张离开,让我已经安定的心又有点发沉,不住的在想他出去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和大哥有关。 一直到吃完,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忧心忡忡的跑去找教授。 本以为教授会给我颗定心丸吃,让我可以安心的等到三天之约那天。 结果偌大的办公室里,只有一位研三的学长在电脑前忙乎着,压根没有教授的影儿。 这位师兄学的是美工设计,非常优秀,妥妥的学霸一枚,之前拿过好几个大奖,听说有留校的意向。设计和美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之前因为项目合作的原因有过几次接触,行事干脆利落,不走歪门斜道,是个不错的人。 “师兄,教授去哪里了知道吗?”我风风火火的问道。 师兄抬起头温和一笑,招手叫我过去,“你还真来了,教授挺未卜先知的。” 心口又凉了一分。 教授预见到我会来,还特地安排人在这里等我,难道说...那是不是魏清风离校,也是为大哥的事呢? 究竟发生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要背着我单独行动? 难道是我和滕静撕得太凶,那女人恼羞成怒,把大哥给怎么着了,教授和魏清风赶去救人的吗? 一时间,我这脑子里百转千回。 师兄哈哈大笑,“你这脸都快变成调色板了,瞎琢磨什么呢,不要紧张。教授有点事要办,下午不会回来了。走之前特地叮嘱我,知道你心里有事坐不住椅子,要我在这里等你。” 什么年代了呀,交流的方式那么多,睿智如教授怎么就选了最笨的一种! “教授有话留给我?”不然不会安排人专门等我。 “确实有句话:告诉兰月,计划不变,不许轻举妄动,等我回来。” 师兄模仿着教授的语气和表情,一板一眼叙述教授留言,样子有点蠢萌,他是在故意的逗我开心,我却根本开心不起来。 想起那天教授说的,如果有必要,他会动用私人力量。 现在教授都亲自出马了,有没有动用私人力量我不知道,至少说明事情的发展不乐观。 习惯性的伸手进包包里拿手机,想要给教授打个电话,问问具体情况。结果摸了个空,应该是刚刚搬东西时出来的太匆忙,掉在家里了,没有拿出来。 告别师兄,急匆匆的连跑带颠儿的回家去拿手机。 这个通信超级发达的时代,没有手机就等于瘸子没有拐杖,寸步难行。 平时都是开车或叫车来往,仅有的几次步行也因为没有什么事,当作散步一样,溜溜达达的,没感觉怎么着。 眼下由于心里有事,乱得忘了叫车。心里急切,虽说是用跑的,却感觉那条路好长,怎么也跑不到头似的。大冬天的,硬是跑出一身热汗。 好容易拿到手机,发现教授一个小时前给我发了一条消息,内容和师兄说的差不多,只是安抚我要冷静,万事都等他回来再说,事情没有到失去控制的地步。如果我擅自采取什么行动,很有可能会给事情的解决增加难点。 尽管想要去找大哥的那颗心无比强烈,可眼下他老人家就是我的主心骨,教授的话我不能不听。 我的目的是把大哥安安全全的带回来,而因我的一时冲动,把事情带向不可预知的方向,从而影响到大哥,我是至死也不会原谅自己的。 教授不让我随便行动,我只好捧着一颗焦急而恐慌的心,乖乖的等着三天之约的到来。 一整个下午都没有教授的消息,魏清风也是没有只言片语,我六神无主的等着,心乱如麻。 当时针指向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我的负面情绪已经累积到顶峰,把魏清风从黑名单里拉出来,发消息问他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校。 然后又给教授也发了条文字消息,询问他老人家是否知道新的动态。 两个对话框全都安静的诡异,没有人理我。 我的心在等待中渐渐的趋于疯魔,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拨通了金鑫的号码。 急病乱投医。 如果不是实在无路可走,我不会惊动这只小恶魔,他那双带有洞穿力的眼睛总让我有种被他窥视到内心的感觉,就像一只隐藏在暗处死盯猎物的狼,很危险似的,不喜欢和他相处。 第397章 猴哥 电话拨通,有规律的电子提示音冷得人心颤。 我不住的在心里祈祷金鑫一定要接电话,做为教授唯一的亲生儿子,绝不可能不知道教授的去向。 随着呼出页面振铃的秒数不断变大,心也在不断下沉。 难道金鑫也不会接电话吗?为什么都不肯接电话呢? 脑子里正在想如果他也不接电话,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时,秒数跳到51,我几乎要放弃希望了,电话却被奇迹般的接听。 “兰月?找我有事?”他的声音沙哑中带着很浓的惊讶,似乎很疲惫。 “呵呵,”我干笑着打哈哈,“这话说的,你是我师弟,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算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什么事快说,我超过45小时没睡觉了,累得要死,别耽误我临幸大床。” 说的什么话,这小子真是荤素不忌,当自己是皇上哪,还临幸,我看是有病。 不过呢,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态度,我还是哄着点这小祖宗为好。 “教授不在学校,打电话也没有接,我很担心,他老人家没事吧。” 金鑫没有形象的打了个长长的哈欠,隔着电话,我都感觉到了他的疲惫,“难为你有心了,还知道惦记我爸,总算老头子没白疼你,我算是知道了,为啥老头子那么得意你,原来是马屁拍得又准又好。不像我,总是拍在马腿上。” 什么儿子这是,把自己老子比喻成马,真不孝啊。 “呵呵,一日为师,终身是父,应该的,呵呵,应该的。”我极尽讨好的说。 “哟,要不要给你颁布发一枚尊师勋章啊,说的我都感动了。”金鑫又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心底开始有烦躁升起,我没有心思和他扯皮,耐心变得很差,“金鑫,我不是在和你说笑,教授去哪里了你知道吗?我有很急的事情找他。” 许是我说话的态度过于严肃,他总算收起了那份玩世不恭,只是口气还是赖赖的,“我爸的表弟他二舅妈的侄子的....的四伯母明天九十大寿,我爸代表我们一家过去表示祝贺。预计的是明天下午回来,你找老头子有什么事?我帮得上忙吗?” “帮不上,谢谢,我先挂了。”原来教授不是为大哥的事情出去的,提拎着的心好歹稳定了。 “唉你别挂,什么脾气这么急,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吗?你是不是为了大师兄的事啊。” 不,我不是为你大师兄,是为了猴哥儿。 师兄就师兄,还大师兄,怎么听着那么别扭,还不如直接叫猴哥儿听着舒坦。 脑海中突兀的出现我朗润俊美的大哥身穿虎皮短裙、头戴紧箍咒、手上拎根大棒子与滕静幻化的妖打架的画面,不由把自己逗笑了。 我大哥就是做大师兄,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世界上最好看的大师兄,哪怕猴子再世,也无法出其左右。 这个出乎意外的梗,让我从下午五点钟撑到六点钟。 临挂电话之前,金鑫说我要是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尽管开口,他会看在我们同门的情谊上不遗余力的帮我,让我倍感温暖。 没想到一匹蛰伏的狼也长了良心。 时间在我难过的发呆中走得飞快,等我回过神再去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六点。 家里的门铃突然响起,吓了我一跳,接起来一看,是秦航和梁子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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