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了一口气:“没什么大事,师长找我是公事。” “年后我有可能会调整职务,他问我想不想去师机关。” 哦? 徐子矜惊讶了一下:“要升了?” 陆寒洲点点头:“嗯,升职的事,早就有消息,但干部提拔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不过提了之后,就要去国防大学培训几个月。” 哇,这男人可以啊。 徐子矜眨眨眼:“会是什么职务?” 陆寒洲沉思了一下:“现在还没有确定,所以不能说出去。” “有可能是二团的副团长,或者是师司令部作训科长,具体是什么岗位,得以后才知道。” 徐子矜知道,这两个位置都是副团,级别一样。 至于实权,她不懂。 “那你怎么想的?” 陆寒洲淡淡说道:“我是军人,服从上级安排。” “首长说让我在哪,我就在哪,没有自己的想法。” “再说到哪都一样,都是一样干革命工作。” 这人的格局和思想境界,的确很高。 徐子矜心里赞叹了一下。 上辈子她没关注过陆寒洲,不知道他的升迁历程,所以也没什么想法。 “你说得对,表扬一下!” 陆寒洲一脸得意问道:“怎么表扬?来点实惠的?” 说罢,脸一伸…… 徐子矜张着嘴看着陆寒洲,一脸呆滞:“……” ——天啊,这人学坏了,跟谁学得这么油了? 读到这心声,陆寒洲心里直乐,这个还要学吗? ——我是天才,无师自通! 陆爸陆妈的感情非常好,陆寒洲从小就看在眼里。 他娘的性子硬,都是他爸去追逐她。 不过陆寒洲知道自家老娘也是个懂情趣的人,对他爹好得不行,两人结婚二十几年,从来没吵过架。 争执是有的,但都以他老爹认输而告终…… 陆寒洲的本性,并不是那种冷冰冰的人。 而且,曾经的他,情商特高,首长们都喜欢他。 只不过当初他的连长告诉过他,想当好一名干部,必须黑脸。 ——特别是面对那些新兵蛋子,他们年纪小,讲不了那么多道理,所以得先让他们害怕! ——一棒子一颗糖,这才是最好的管理办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话在哪里都适应。 刚开始时,别人眼红他的能力。 见他是个农村出身的干部,于是就有人排挤他。 渐渐的,陆寒洲就成了个大黑脸……只有跟过他的人才会清楚,他是个最好的领导。 只是,兄弟们告诉他:在媳妇面前,得不要脸! ——要得了脸,就没得了幸福。 啥叫幸福? 陆寒洲当然懂。 于是他成了个好学生…… “媳妇,你亲我一下,我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见他这么正式,徐子矜很好奇。 “亲一下。” 这人! 徐子矜真有点好笑,自己作一回,把他这男人作成了个孩子。 伸出嘴,“啵”的一声之后:“这下可以说了吧?” 太敷衍了……脸上亲,有啥意思? ——我又不是个孩子! 不过,陆寒洲知道适合而止…… “刚才我遇到李思佳了。” 啥? 李思佳回来了? 徐子矜一听,一脸奸笑的看着陆寒洲打趣起来:“哦,你的爱慕者啊?”“怎么了,你怕我吃醋啊?” 陆寒洲脸皮抽抽:你要能吃醋,我才开心呢。 “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善良人,我担心她对你不利,以后你出门得小心点。” 徐子矜更好奇了:“她想干嘛?难不成想把自己玩完?” 陆寒洲知道,女人心狠起来,可不比男人差,更没有理智。 “李思佳从小被她妈妈宠大,而且自私自利,是心肠很硬的一个人。” “她刚才说,她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所以我怀疑她会有过激的行为。” “她在部队长大,周围的人也熟悉。” “我猜想,她不一定自己动手,但不能保证她不找别人当帮凶。” “所以,以后出门最好等我一起去。” 这女人真想找死啊? 出个门这么麻烦,那以后这日子怎么过? 徐子矜一声冷笑:“我就怕她不动,她要动,我就让她有来无回!” “来,给你看个东西。” 手一翻,一支钢笔长、大拇指粗、黑乎乎的棒子一样的东西落在陆寒洲手里…… “这是什么?” 徐子矜用手一指:“强高压电棍,这个开头一开,一头牛也能瞬间倒地。” 啊? 陆寒洲傻眼了:“这么厉害?” 徐子矜点点头:“嗯,这可是我花高价买来的,我有两支,给你一支。” “给我?” 徐子矜点点头:“对啊,就是给你,你的意思是?你用不着?” 听了这话,陆寒洲瞬间哭笑不得:“我是别人能随意欺负的人吗?这个,我真不用。” 徐子矜不赞同:“你们出任务,不也带枪吗?” “多一件武器,不就多一份保障?” “难不成你自负到,认为这世上没有人能伤得了你?” 陆寒洲:那是神,不是人。 “行,我拿着,行了吧。” 徐子矜撇撇嘴:“哼,要不是你是我男人,我才不给你呢。” “这东西可遇不可求,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 “你别去试,它的威力非常大。” “你要不相信,哪天遇到危险拿出来用一下,就知道它的厉害了。” 陆寒洲没多说,但也没想过它会有多厉害,直到几天后,他带人上山训练遇到了豹子…… 而且是他一个人遇到的。 当他看到地上被电得浑身抽搐的豹子时,才知道自家媳妇所说的厉害了! 晚上回家与自家媳妇说过这事后,陆寒洲好奇地问:“媳妇儿,这得多少钱一支?” 徐子矜想了想:“两百多,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很难买得到。” “那次我去广省时,就买到这两支,而且还是那个黑老大的关系。” 陆寒洲脸皮直抽:“你胆子可真大,那些人也敢去找。” 徐子矜笑笑:“其实盗有盗义,他们虽然是干这一行的,但只要钱到位,他们并不想搞事。” “而且介绍我去的人,是本地长大的人。” 这个陆寒洲知道,因为他后来找人调查过,知道那个帮着徐子矜介绍的人是谁。 只不过他的人,没去黑市调查,那里水太深。 再说,部队与地方,是有明确分工的,过多插手地方事务也不好。 “本来我想多买几支,去执行特殊任务时带上,肯定能起到帮助作用。” “不过这么贵、又这么难买,那就算了。” 徐子矜不好说什么。 她空间里这种小电棍,其实还有很多,大大小小,各种型号的都有…… 只是她没办法拿出来。 说真心话,徐子矜已经不是恋爱脑,有的东西她想还是留一手的好。 自家媳妇手上有厉害的东西,陆寒洲也就放心了。 次日,陈秀梅与齐红来邀她去山上采蘑菇,陆寒洲也就没再阻拦了。 带着运气卡,自然运气好。 进山不过半小时,三人来到一片密林处。 陈秀梅来过这里几次,但从来不知道在那片密林深处,会有一个不小的山洞。 而且,这山洞的入口并不是很隐蔽。 如今杂草枯萎,洞口的一些阔叶植物也被霜打过了,蔫巴巴地趴在地上。 前两天又下过了雨,这洞口就露出来了。 “子矜,快看!兔子、兔子!” 果然,七八只兔子从她们身边跑过,然后钻进了山洞。 陈秀梅很好奇,跟过去探头往里看…… “你们快来看,快点!” 陈秀梅的声音特别急,徐子矜与齐红立即跑了过去…… “天啊,这山洞好大啊!” 齐红张着嘴,完全合不上来了。 这里是前山,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猛兽。 三个人每人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搜索着进了山洞。 山洞长度大约就是七八十米,两边透光,洞中也不暗。 三人小心翼翼地穿了过去,没走多远就发现了一大片的羊肚菌。 “啊啊啊” 陈秀梅跳了起来:“这下发财了!发财了!!” 齐红也笑得合不拢嘴:“子矜,你真是个福星啊!” “你知道不?这个林子我来了不下十回啊!” “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个山洞,更不知道山洞的外边有这么一大片林子!” “这地方一看。就是没人来过。” 那是! 陈秀梅笑成了一朵喇叭花! “我来的次数更多,一年都来好几趟,我也是从来没发现它。” “来来来,大福星,这第一朵你先采。” 徐子矜只是高兴,但并不激动,毕竟她有一张好运卡。 看着两个好姐妹,她也乐了:“快采吧,我想那林子里肯定还有,我们的背篓有可能装不下。” 陈秀梅激动地点头:“对对对,我们赶紧采,下午再来!” 果然如徐子矜所言,这林子里从来没有人来过,蘑菇遍地都是。 而且,她还发现了好东西…… 陈秀梅盯着那东一株、西一株、光秃秃的枯苗,怎么也不敢相信。 “子矜,这真的是人参?” 齐红也不敢相信:“子矜,你认得人参啊?” 当然是。 徐子矜想说:我骗你们有钱赚? 曾经的徐子矜在长白山人参基地待过一些日子,她的学生自己种植人参。 虽然说她不是人参专家,但认总不会认错的。 “我不会认错的,这就是人参,你们不用怀疑了。” “人参的采挖不能随意,要保持它的根系完整才值钱。” “我先挖一株,你们看清楚。” “一般来说,长野山参的地方都会有毒物守着。” “好在现在是冬天,很多有毒的动物都已经冬眠了,给我们减少了很大的危险。” “但是也不能大意,一会儿你们必须认真观察四周,没有危险再动手。” 这个陈秀梅与齐红都知道,老人讲故事的时候,说得神乎其神。 看着这传奇却一点也不打眼的东西,她们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而且两个人认为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徐子矜说什么、她们就听什么,非常的认真。 一点钟,她们才回到家。 “哟,今天大丰收呀?这可真不少。” 看到自家媳妇满满一大背篓的蘑菇,陆寒洲一脸惊讶。 媳妇一进门,他立即上前接下。 徐子矜换了鞋子,让陆寒洲把蘑菇倒在地上。 瞬间,他石化了! “媳妇儿,你挖的?” 徐子矜一脸高兴:“我们三个人挖的。” 陆寒洲脸皮抽抽:“我在山上钻过不知道多少回,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宝贝。” “好家伙,你们一挖就挖了一大堆?这不是树根吧?” ?_?` 徐子矜一个白眼甩过去:“那你去给我挖点这树根来!” “我们一共找到了十七根,有四根应该是百年以上的老山参。” “这种事,可遇不可求。” “而且我们挖得很小心,根系都没挖断,很完整的。” 这真是好东西,天然的野山参。 陆寒洲抬眼看她:“准备怎么处理?” “卖了换钱!” ——他家媳妇果然最爱钱! 陆寒洲挠挠头:“准备怎么卖?” “洗去泥晾干,再烘焙,然后送去熊麻子那。” 徐子矜空间里有野山参,这些她没打算留,卖了分钱,大家开心。 好吧,女人弄来的东西,由她们自己去做主。 陆寒洲没再说了。 回来的有点迟,吃好饭洗洗晒晒,就是下午两点了。 冬天天黑的早,下午就不去了,三人约定第二天早点出发。 吃了饭,徐子矜开始洗人参。 这是精细活,她做得很用心。 傍晚下课回来的陆寒洲见她面露疲倦之色,不忍心了:“这么辛苦,还做什么晚饭,打点吃不行吗?” 晚上有孩子,徐子矜从来不马虎应付。 “给孩子们烧点好的,他们长身体呢。” “孩子长身体时吃得好,他们才能长得高。” 陆寒洲知道徐子矜说的有道理。 为什么? 因为城里人普遍都比农村人要高、要结实。 家里三个男孩子呢,高大威猛才像个男人。 媳妇累坏了,陆寒洲很心疼。 听说徐子矜说下午洗了澡,等三个孩子睡去后,他端来了一盆热滚滚的药水…… “媳妇儿,快来泡脚。” 徐子矜闻到了一股好闻的中药味,她好奇了:“放了什么东西?” 陆寒洲把盆放下,然后又拎了大半桶更热的药水放在盆边上。 再摆一张凳子在盆的外端,直到坐下才开口:“去疲劳的中药,我下午去师医院找中医开的。” “以前我刚进猛虎营的时候也经常泡,这方子特别好,泡一会全身都轻松。” 还有这好东西啊? 徐子矜立即在沙发上坐下,没等她脱鞋,脚已被人握在了手里…… “干嘛?” 陆寒洲认真地脱着鞋子:“帮你泡脚,这泡脚也是有技巧的。” “先泡哪里、泡多久,都有讲究。” “而且泡完后,再来一个脚部按摩,这样才能达最最佳效果。” 徐子矜:“……” ——真的假的? ——泡个脚,还有这么多讲究? 可不管她信不信,后世的“洗脚工”已经上线了! 看到陆寒洲那认真的样子,徐子矜心中很复杂。 这些天陆寒洲的表现,她自然是看在了眼底……小作怡情、大作寻死,这道理徐子矜懂。 “陆寒洲,你不必这样。” “那天的事,是我太计较,你不必放在心上了。” 这话一落,陆寒洲抬眼:“媳妇,你以为,我做这一切,是在赎罪?” 徐子矜抿抿嘴:“难道不是吗?” 陆寒洲一脸坚定的摇头:“不是,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 “那天的事,我知道你已经放下了。” “我之所以想替你做这一切,那是因为我想做,想做而已。” “让媳妇觉得跟着我幸福,我骄傲!” “其实那事,你会生气,恰恰也说明了,你在意我。” “要是你心中没有我,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伤心难过,只会恨。” 是的,徐子矜承认这句话非常正确。 女人往往喜欢在这个男人面前作,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他。 因为喜欢,才会矫情。 上辈子在杨胜军面前,徐子矜知道自己从来没作过。 起初只是委屈求全的讨好,后来只想着争硬颈气,却从来没想过要作。 是的,她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傻大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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