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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他脸上从右额角到左下巴处有一道骇人的伤疤。 常年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天牢,眼睛也变得不好了。 看了很久后,他才终于从这张脸上看出了曾经故人的影子。 九奎一大笑:“对,老沈和我提过,他是有两个孩子来着。” 他的笑声又戛然而止。 “他的大儿子,你的哥哥,就死在我的刀下,他死时,身上足足二十支箭,就算我不杀他,他也活不了了。” 想起惨死的家人,沈溆难得丧失了理智,从袖子里拿出匕首狠狠刺入他肩胛的位置。 那里本就穿了铁环,常年累月的磨损让上面蛆虫附生,白骨森森,沈溆这一刀根本不算什么。 九奎一轻蔑地说:“若你真有胆量,就朝着我脖子抹这一刀。” 沈溆眼眶发红,残忍一笑,“前辈还没老死,怎敢提前去阎王殿报到。” 他上前狠狠扒了下九奎一领口那已经脏兮兮的衣服,脖子那里果然纹着一朵八宝花。 “何人才会纹此图案?” 九奎一语气神秘:“你这么有能耐,想必自己查也不是难事。” “你!” 沈溆想到一个人,突然又顾忌什么,连忙摇头把他从脑海中剔除,只冷冷笑道: “前辈可要好好活着,看着宋国灭亡那天,我来敬前辈一杯喜酒。” 说罢拂袖而去了。 不同于沈溆的悲愤,岑金声和王泓敏的匆忙,长公主孤身来到了大国恩寺,偏僻的厢房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她推门而入,隋安邦一脸惊喜,连忙放下书走到她身旁。 “阿尧,你这几天都去哪儿了,想找你都找不到。” 长公主妆容淡雅,身穿山茶花色素衫,反而显得更加出尘。 她抱住隋安邦,在他怀里深吸了一口他的味道。 “安邦,和我讲讲你的身世吧。” 隋安邦表情僵硬,“不是说好春闱后再……” 长公主的眼神立马黯淡了下来,强装的笑容也转瞬即逝,从他怀里轻轻地挣脱出来。 整个人与以往大不相同。 “你继续念书吧。” 隋安邦心思细腻,语气尽量放得温柔,“怎么了?” 长公主坐在不远处,“没事,想让你陪陪我而已。” 隋安邦坐在她身旁,拉着她的手:“我今天不读书了,专门陪着你,你说吧。” 长公主眼波流转,在他脸上逡巡,最后落在他脖颈处,半跪在床榻上慢慢吻了上去。 隋安邦不敢动,感受着她的动作,那灼热的温度逐渐从锁骨转移到了后脖颈。 他喉头微动,垂在身侧的双手紧紧握拳,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阿尧……” 那片柔软突然停在某处不动了,随后撑着他的肩膀离开了: “这个八宝花纹身是什么?” 隋安邦心跳加速,又想到她根本不懂这些,于是告诉她: “我母族……母亲那边的习俗,孩童一出生就刺上八宝花,寓意平安吉祥。” 在这一瞬间,长公主彻底死了心。 原来是这个意思…… 本来还想放他一马的。 “安邦,你真的会娶我吗?” 隋安邦还以为她又是怀疑自己的真心,连忙竖起手指发誓:“若有违誓言,天打五雷轰。” 长公主看了他一眼,似乎释然,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嘴唇。 “不,不太……” “闭嘴。” 城外竹林,燕三爷僵直地站在竹屋外,不敢靠近。 风声阵阵,他这几年来最想见到的是那个人,最怕见到的也是那个人。 在準屏说后,他嘴上说着不见,心里又时时想着,夜夜逃脱不了梦魇。 于是这几日几乎日日都来,但却毫无人迹。 “第云……” 燕三爷浑身一颤。 这几年人人都以燕三爷相称,要不是沈溆会喊他燕第云,他都快忘记自己的真名了。 可这声音分明是个女子。 他转身看去,燕支雪正在身后不远,手里还牵着那匹白色的马。 叫什么来着?月牙。 燕支雪走上前去归还他的令牌。 他低头看了看。 好吧,原来是令牌上写着的。 他这几天脑子一团乱,想见的人不在,也不知道还活着么…… “你们南郡忙完了?” “是,多谢三爷的令牌,才快几日挽救了黎民。” 燕三爷摆手:“这不算什么……” 他还没来得及多问几句,远处又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岑金声在很远的地方就喊: “阿燕!” 此时燕三爷才突然反应过来,好像眼前的女子和自己是一个姓。 尽管很早就知道了她的姓名,却从未深入想过。 毕竟天下那么多人,只是姓氏相同也不足为奇。 可都住在这里,就值得深思了。 还没等他想出个究竟,岑金声就已经上前来了,对燕三爷点头示意后就直说来意: “阿燕,帝京有事,需加急办案,骑上月牙和我一起进京吧。” 燕支雪只能抱歉地对燕三爷笑了笑:“只能改日再招待三爷了。” 从头到尾也没有问过燕三爷为何来这里。 反而让燕三爷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燕支雪这个人,不简单。 一个疯狂的想法突然在脑海中浮现—— 也许,她是那个人呢? 王泓敏就在城门口等她们,暮色将至,城门即将关闭,她好说歹说才推迟了一刻左右。 只期盼岑金声能早点赶回来。 一刻钟到了,城门守卫官也无可奈何,劝说道:“王姑娘,长生殿令牌也管不了城门例行关闭,这下真的……” 他话还没落,只见王泓敏兴奋地向远处挥了挥手。 “她们来了!” 果然,地平线上逐渐出现两人的身影,身后尘土飞扬,终于赶在城门关闭上最后一瞬进了城。 小棕在城门内兴奋地啼鸣。 月牙就冷静很多,蹭了蹭主人的手心。 岑金声拉起王泓敏,坐到小棕身上同行,还不忘对守卫官抱拳感谢。 守卫官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第七十一章 狗场 都是一群孩子,此事耽误不得,三人聚在岑家大堂,岑金桥在旁边提供了近日来搜集的所有线索。 一时间竟看花了眼。 莫说失踪官员家涉及各部,就连年龄也跨度极大,最大的有十二岁,最小的也才三岁。 岑金声脑子有点乱,开始慢慢梳理: “第一个失踪的是哪家?” 燕支雪从一堆资料里精准找到那份档案:“城西周大人家的,他孩子是在串亲戚时丢失的,就在我们离开帝京那天。” 岑金声接过档案,仔细研读,“我们上午走的,下午孩子就不见了?” 这未免也太奇怪了。 她联想着,既然南郡之事是有人刻意为之,那或许也有调虎离山之意。 顺便再摧毁大魏民生罢了。 “金声,你看这个,有人画出了偷走孩子之人的背影。” 王泓敏递过来一张画像。 那画像上的人身材不高,较为矮壮,一身平常人家的装扮。 只是腰间的这锁扣是什么意思? “起先我们以为这人是掌管钱财或者家门钥匙的人,对比了城中大小商铺的人都不像,甚至还找了各家管理库房的管家。” 岑金桥满面愁容,眉心似乎都要皱出一道沟壑,才不过短短几天鬓角就长出了白发。 “还是没找到这是谁。” 他的语气灰心,岑金声在心里叹了口气,突然她想到了什么。 “也许这不是挂钥匙的。” 王泓敏问:“那是做什么的?” 岑金声:“训狗的。” 如今百姓家中都有看门狗,除了从小养大,大部分是从狗贩子里买来的。 这些狗并非天生就温驯,有些发了疯连自家人都咬。 于是训狗人就出现了。 为避免咬伤自己,他们会在腰上系一个锁扣,挂的不是钥匙,而是厚厚的手套。 这样狗即使发疯,一口咬下去只会咬到一口棉花,皮肉基本无损。 看这大小,也极为相似。 “试试。”岑金桥心急如焚,他已经试了很多方法,也不差这一回,就算错了也不过是白跑一趟罢了。 赵璃原先默默坐在旁边听他们分析,此时突然站了出来:“我也去找。” 岑金声理解她的心情,但她此时悲伤过度不宜受惊。 她把赵璃交给了燕支雪和王泓敏。 “阿燕,敏敏,很多孩子是在学堂失踪的,你们带着我嫂嫂在学堂附近再搜一遍,或许会有新发现。” 二人明白她的意思—— 这么多天,线索已经被看了又看,若有早已记录在案,没有的也已经被销毁。 岑金声不过是让二人陪着赵璃罢了。 此时已经天黑,众人都没有困意,分成两队各自出发。 出门时岑方山刚好回来,久别重逢,看着自己的女儿又要去忙碌,心里多了一份说不清的感觉。 “金声,你真的长大了。” 她看着自己阿爹疲倦的神色,心里也不好受,嘱咐道:“您歇着吧,剩下交给我们了。” 二人骑上马,先朝着城西一家训狗场飞奔而去。 训狗场在一处旷野,还没靠近,一阵此起彼伏的犬吠声响彻天际,灯火被点燃,有人拿着刀凶神恶煞地出来。 他满身横肉,看起来就不好惹,手里两把菜刀即使在夜里也看得出利刃。 “你们两个有胆,大晚上来爷的训狗场,也不怕咬得渣都不剩?” 岑金声还在马上,从怀里掏出沈溆的令牌亮给他看: “官府办事,还请配合。” 民不与官斗,狗主人虽然质疑,态度还是有所收敛:“这令牌我没见过。” “摄政王沈溆之令,若我造假,大可以向官府告发,当朝律法冒充官员者斩立决。” 狗主人半信半疑,见他们二人已经下马,便问道: “既然是朝廷的人,来我这训狗场有何贵干?” 反正场里还有数十人,人多势众,难道还怕他们二人偷狗?再说狗又不傻,不会咬啊? 岑金桥拿出画像。 “这人你见过吗?” 狗主人收起菜刀,摸着下巴仔细端详:“没见过。” “你再仔细看看。” “哎哟,我哪敢骗你们,没见过就是没见过,我场里十数位兄弟,也没有如此矮胖的,不信的话我把他们都叫醒给你们瞧瞧。” 狗主人提醒道:“这城中也不止我一家训狗场啊,城北还有一家呢。” 二人对视一眼,正准备牵马离开,狗主人又说: “不过我建议二位还是别去了,那家我也常去挑狗,没见过这个人。” 他眼睛一转,“我倒是知道有处黑狗场,不过你们不能这么去,得装成买主。” 黑狗场的狗都是偷来的,本就小心,若是朝廷的人贸然找上门,是万万不敢说真话,甚至奋起反抗,只会两败俱伤。 “也别让他们知道是我告发的,这狗生意本就难做,我们训狗他们偷狗,一文钱不花,我们还被人找麻烦。” 那些丢了狗的人,只会觉得狗是受了训练逃走了,以便狗主人继续卖,经常上门吵架。 狗主人一边嘟囔,一边把地址写在纸条上递给他们。 岑金桥没接,质问:“你不会是想借我们手端掉竞争对手吧?” 狗主人大呼:“天地良心,我若有此心,狗场都在这里,随时来找我。” “再说,狗场就这么多,若那黑狗场没有,再去城北也不迟,只是顺序问题。” 岑金声一想有道理,接过了纸条。 “若有功,回头给你捎块匾额。” 黑狗场不像正规狗场在城中偏僻空旷处,甚至明目张胆就建在城中。 听狗主人介绍,黑狗场为了不被发现,会先给狗喂哑药,喂在地下密室里,等人挑好了再服解药。 因为偷的都是刚到家的新狗,连主人都不怎么熟悉,若真是遇到原来的买主认出来,他们就会巧言令色,把人赶出去。 地下密室阴暗潮湿,又狭小难耐,狗粪都难以及时运出,很多狗精神萎靡甚至生了疮。 卖相不好,这种狗的价钱也不会太高,但黑老板成本颇低,也赚了不少。 二人终于赶到,叩响了大门,在寂静的夜里犹为明显。 “是谁?” 第七十二章 烟花 里面的人声音低沉,不像是刚才的狗主人那样洪亮,偷偷摸摸得生怕别人发现。 岑金声也压低了声音: “嘴顺子介绍的。” 嘴顺子就是牙人的意思,狗主人专门教他们这么说,否则黑狗场根本不会开门。 果然,刚说完门就开了,一个身形瘦小尖嘴猴腮的人打量着他们。 “二位也不像是没钱的主儿,怎么不去正经狗场?” 岑金桥接话:“我们给大户人家做下人的,也就衣裳好看,工钱也不多,自家用的狗没必要那么好,能叫就行。” 那人信了,把他们带了进去,挑着灯笼在前面带路。 “大晚上来挑狗,也不怕看走了眼。” 黑狗场的人本身赚的都是没命财,说话不三不四,也不怕得罪人。 岑金声趁机接话:“前几日在路上遇到疯狗,一位好汉救了我一命,感谢的钱不要,只说自己住这里,来买几条狗就行。” 岑金桥:“既是感谢,也是需要,我妹妹就说来这里挑挑。” 那人提着灯笼转头问道:“刚不还说是嘴顺子介绍的吗?” “您这儿的规矩我也不懂,哪能贸然前往,不得嘴顺子引路吗?” 大晚上那人打着哈欠,也不再深究,“哪位好汉,我倒没听过有这般英勇人物。” 终于说道正题上了,岑金声假装回想: “事发突然,我只记得似乎是有些矮,有些壮的……” 还没等岑金声说完,那人立马就知道说的是谁了。 “矮萝卜啊?真稀奇,外地来的土包子夯货,他还会救人……” 已到了密室门口,那人拿出钥匙打开门,迎面而来就是一阵奇臭。 “是啊,就是他,我们能当面见见吗?” 岑金声好像没闻到一样,却操之过急,偏离了主题,那人立马警觉: “到底买狗的还是见人的?” 岑金桥立马把她拉到身后,“买狗的买狗的,小女孩嘛,最崇拜英雄了。” 听罢,那人打量了下岑金声,不怀好意地笑道: “妹妹,你看上他了?不是我说,要不是老板找他训狗,他一个外地来的,哪能在帝京有立足之地?” 岑金声恶寒遍体,也只能顺着他的话装作害羞:“那他有妻室了吗?” “他平时独来独往,也就那鳏夫老林头和他是朋友,哪还有什么妻室?” 老林头? “那他……” 时间有点久了,那人有些不耐烦,“我和他不熟,赶紧买完赶紧走。” 岑金桥见状从怀里拿出碎银子塞到他手里。 “能否做个引路人,让二人见上一面,也请别提救人这茬,怕他多想。” 拿人手短,那人又是见钱眼开,拿了银子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好说好说。” “不过我可提醒你,他家住在青鸟巷,家境那可是……” 青鸟巷鱼龙混杂,那人把他们领到这里,敲响了门: “我!矮萝卜!我是三牛啊!” 里面灯被点亮,有人应了一声,三牛对着岑金声嘿嘿笑了两声就走了。 一簇烟花弹被放在岑金声手中。 “一会儿有事你自己先跑,找人来救,见机行事。” 她认真点了点头。 这是一间泥土房,果然如三牛所说,贼来了都得放二两再走。 矮萝卜听说二人是要来看房子,还有些诧异: “你们二人的着装,也不像是青鸟巷的人啊,何故屈尊。” 岑金桥绕到他身后看了看,除了他此时没有挂上锁扣外,和画像上的别无二致。 应该就是他了。 他心里虽然愤怒,嘴上却还是要稳住局面,用早已想好的话术说道: “你知道的,大户人家里难免有些难看事儿,夫人说扔得远远的,老爷又不肯,为难的不还是我们下人吗?” 他话里半遮半掩,矮萝卜已经脑补出一副家宅不宁的画面,他没有那么高的道德去同情别人,只是问道: “给多少钱?” 岑金声接话:“钱不是问题,只是要看看您这儿住了多久,有无纠纷,干不干净,我们也好向主家回话。” “你们这就为难人了,房契地契齐全,你管我住多久?” 岑金声仿佛说错话一样,“对不住,家丑不可外扬,万一以后住进来,闹大了,不还是我们下人受牵连吗?” 矮萝卜一想也是,但还是没有回答,“不会有纠纷的,信就信,不信就算。” 岑金声笑道:“没有就好,那和我们去取银子吧,主家希望明天人就住进来。” “那我住哪儿?” “银子都有了,哪儿不能住。” 矮萝卜看起来也不是很富裕的人,不然也不能住在这青鸟巷。 想着一会儿银子就拿到手了,也顾不得陷阱,就跟着二人离开了。 只是临走前,岑金桥见他从柜子里拿了个东西。 一路上二人也不再骑马,带着他转街绕巷。 已是凌晨,矮萝卜虽然粗糙,但也心怀疑虑,手中默默攥紧那东西。 直到又转了一个拐角,矮萝卜大声斥责:“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他拉了两次,一簇烟花窜天而去,绽放出八宝花的图案。 八宝花! 岑金声也拉了烟花,是牡丹花的图案。 “你们是朝廷的人!” 矮萝卜转身要跑,没想到撞见一把剑横在脖子上,沈溆从转角黑暗处慢慢走了出来。 “要去哪儿啊?” 官府人急急忙忙赶到时,巷子里只剩岑金桥一人,领队的羽林卫认识他: “岑大人,贼人呢?” “跑了。” 岑金桥看着巷尾,若有所思。 羽林卫不高兴了。 “岑大人,给朝中官员散发牡丹弹是为了保命,可不是为了玩的。” 早就料到他会说什么,岑金桥转过身,把手里的令牌悄悄亮给他看。 那羽林卫看到沈溆两个字,已经神色大变,心里疑惑—— 难道是沈大人特意安排的? 当下就没再计较。 “收兵!” 此时的沈溆和岑金声,正被五花大绑塞进运粮草的车里。 这里密不透风,空间还挤,岑金声都有好几次不小心碰到沈溆。 “没事。”沈溆低声回应道。 整齐的盔甲撞击声和踏步声传来,岑金声心下明了。 如此大规模的绑架,应该不会冒险在城里聚集,这时已近清晨,他们正在等待城门开启。 沈溆也明白了,随即宽抚: “应该不会太远。” 第七十三章 宁淮 刚才挟持了矮萝卜逼他说出孩子们所在,他非但不从,反而还要咬舌自尽。 岑金声急中生智,由南郡之事推理出这事儿和隋安邦一定脱不了干系: “你们宋国大王子的孩子也在其中。” 矮萝卜当下就不动了。 岑金声冷汗直冒,一边继续编: “他和一女子的私生子,是周府的嫡少爷,是他和周夫人私通所生的。” 沈溆面上还保持着冷漠的表情,只是微微颤动的剑尖暴露了他心里所想。 若是隋安邦在此处听着,怕也是能吐出三升血。 哈哈哈哈哈哈…… 矮萝卜半信半疑:“真的?” “沈大人从不骗人,你问问他。” 沈溆点头:“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了。” 矮萝卜质问:“你既知我们都是宋国人,身为朝廷中人,你不杀他?” “宋国都传大王子早夭,我只知周府秘史,不知道奸夫身份。” 矮萝卜回头:“你又如何得知?” 岑金声:“你们大王子亲口跟我说的,因为……周夫人是我的堂姐。” 岑金桥心里想:……没听说过。 她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你们抓错了人,我堂姐不敢伸张,大王子又支支吾吾窝窝囊囊的,只好找我们救他。” 见矮萝卜犹豫,岑金声引诱道: “怎么样?再不去,大王子日后登基,你拐了他的孩子……啧啧,我可真救不了你了。” 矮萝卜不知道顾虑着什么,虽然答应了,但说要把他们秘密带进去,不能声张。 似乎是忌惮什么人。 粮草里,忙了一宿的岑金声也在打着哈欠,心里烦恼着什么时候才能到的时候,突然一个勒马就定住了。 她一时不察,打了个踉跄。 沈溆用自己的肩膀撑住了她。 “小心。” 他们仍在粮草中,听见矮萝卜跳下马车,和周围人说说笑笑走远了。 这粮车不怎么透气,岑金声有些闷,心里也有些惴惴不安。 不会把他们都忘了吧? “金声,转过身。” 沈溆根本没指望矮萝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绳索解开了,拿着匕首准备帮岑金声割开时,突然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 这脚步一虚一实,像是个瘸子,这声音慢慢向粮车走来,二人停下动作屏住了呼吸。 所幸那瘸子只是嘟囔了一句,也说不清楚,自己就离开了。 岑金声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禁眼睛瞪大。 二叔?! 沈溆也听了出来,割开绳子后握住岑金声的手:“这不是岑二叔吗?” 她这才想起来自回京后都没见到他。 这就对了,就算再冷漠,失踪的也是自己亲孙子,不出去找也就算了,也不至于躲在屋里炼丹吧? 只是,怎么会在这里? 沈溆无暇顾及,听得外面静谧,带着岑金声下了粮车,躲在角落。 “他一定参与了,家门不幸,出了内贼。”岑金声愤愤道。 还能为什么?不是钱就是报复。 “我们先找到孩子们再下定论。”旁观者清,沈溆劝岑金声保持冷静。 据他了解,岑二叔还不是敢做这么大事的料子。 他们观察起了四周。 这屋子都是用茅草堆砌的,不算豪华,但好在结实,前院并不大,但后面有些吵闹,应该孩子们都在那里。 人来人往,他们不敢贸然行动,只好躲在这间屋子里等待时机。 只是时机还没等到,清早的兽性躁动就被他们撞见了。 二人躲在柜子里,沈溆背对着她,但空间狭窄,背靠着背也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心跳个不停。 岑金声则是死死捂住耳朵,生怕听到不干净的东西。 末了,那男子提上裤子,还不忘对女子调情: “还是你丫舒服,胸脯比那群小丫头大。” 女子哎呦了一声,媚笑回他: “是吧,以后追哥有需求找我就行,那群丫头毛都没长齐,别伤了您。” 开门关门声后,女子依旧没有离开,坐在凳子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是外面一片寂静,岑金声还以为他们都离开了,刚从柜子里爬出来就看见那女子啐了一口在地上。 “你……” 见到陌生人,那女子也惊了,连忙朝门口走去,岑金声拿着匕首快步上前,在她到门边时也正好挟持住了她。 却没想到她没有喊人,只是把门关上了。 岑金声很奇怪: “你不怕我?” 那女子却反问:“刚才你都听到了?” 沈溆这时才从柜子里走了出来。 “为什么你要牺牲自己?” 女子笑道:“牺牲?我还没那么伟大,只是看着那群孩子,和我的孩子也差不多大,想到那个画面就觉得恶心。” 岑金声收回了匕首,“既然你和他们不是一路人,为什么还会在这里?” 第七十四章 “我只是被人喊来当奶娘,没想到进了贼窝,你们要抓便抓吧。” 她伸出手腕,似是放弃了挣扎。 这群孩子里确实还有三岁的孩子,需要人照顾,她的样子不像是说假话。 岑金声按下她的胳膊: “你是被人坑骗,又以身犯险,若能戴罪立功,我保你无恙,还能领赏。” 那奶娘叫宁淮,早年在青楼生活,被人赎了出来,本以为能过上好日子,结果没几年男人就死了。 再没几年,孩子也死了。 讲到这儿,岑金声也能理解她的心如死灰了。 只是她一个人讨生活,风言风语中还能保持良善,已是不易。 又听她说,刚才那男子,也就是宁淮口中的追哥,是这群人的头,大事小情都得请示他。 只不过听她说,追哥之上还有一人,那人也只来过一次,见面时所有人都被清退,宁淮也只看见过他的背影。 那人身穿黑色斗篷,全身上下被遮得严严实实。 但他的头发很长,似乎都达到了脚踝,露出了斗篷外。 头发很长的人…… 二人各自回忆,突然在脑海里同时浮现出一个人—— 墨晓。 他是前世隋安邦归国的关键人物,若不是他,隋安邦也许一辈子都在魏国当什么大理寺丞。 当初隋安邦高中状元,一路做到了大理寺丞,可谓平稳。 只是突然间,一封奏折弹劾,才落得入狱天牢的下场,后又被劫狱归国。 沈溆低头看了眼岑金声,也是那天发生的事情,惹得二人嫌隙渐生。 那时的墨晓还没展露身手,顶多算是幕后操控。 直到魏宋两国大战,墨晓作为军师,几次三番使阴招,这才让沈溆注意到。 此人的标志就是一头长发,心性阴险毒辣,也是他派人向岑金声造谣沈溆已死,才害得她胎气不稳落了胎。 此生怕打草惊蛇,没有派人查找,没想到他自己就出现了。 很好,太好了。 岑金声也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 她前世只见过墨晓一面,是在死的那天,墨晓站在隋安邦身后,走上前递给她一个绳索。 “岑姑娘,拉,箭矢出,他死。” 那时她虽讨厌沈溆,但不会置大魏于不顾,本想等到沈溆不在那个方位再拉,没想到他毫无留恋,直接弃她而去。 万念俱灰下,她才自尽的。 本来也是,无人在意之人。 一只手突然牵了上来,岑金声正陷在回忆里,反应过来后狠狠甩开,走到一旁不想看他。 沈溆的心里像是被浆糊倒满了,又被人推下,沉重地落入深渊。 又想起来了吗? “金声……” 此时宁淮已经离开,房间里就剩他们二人。 沈溆的嘴张了又张,甚至想就这么告诉她算了。 可是不行。 告诉她自己是前世那个和她有着莫大隔阂的沈溆,是那个做了很多错事,伤了她的心的沈溆? 不行的,至少现在不行。 “金声,我……” 岑金声语气悲戚,打断了他想说的话。 “沈大人,以你们男子来看,假设有一天你有了妻儿,为何还要在外寻花问柳?” 他说的话,她向来知道真假。 只是那次,实在不确定了。 “金声,别人我不知道,我是肯定不会的。” 她眼中含泪,抬头轻笑一声:“不会吗?” “那我再问你,若你真的一往而终,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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