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十几分钟后,罗薇在巷子里的杂物堆下发现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像是用了几个世纪烂的不成样了,上面还有一大撮细软的棕色头发。 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面临脱发的烦恼了? 罗薇把目光从发丝上移开,落回到羊皮袄上。 她记得,这是小男孩之前穿在身上的衣服。 这东西实在是称不上袄,上面全是洞,只能算是一张网,不知道是被谁丢弃的,又被他捡了回来。 罗薇丢下羊皮网在巷子里转了一圈,太阳都快落山了,也没见人回来。 “我们走吧,估计是等不到了。”她遗憾地说。 或许小男孩拿着钱跑路了,又或许他找到了更好的归宿,已经忘记她给出的承诺了。 特洛伊扫了一眼杂物堆,转身跟上她的步伐。 太阳落入地平线,天际最后的霞光也即将消失。 背着光,两人修长的身形仿佛两道剪影,沉默地走在凄清的巷道上。 “你们在找我吗?” 童稚的声音包含着一股莫大的勇气,突然从他们背后响起。 罗薇猛然回头,看到围墙的裂缝边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的瘦弱男孩,他穿着一身崭新的麻布衣裳,柔软的头发剪到了耳根,在最后一缕霞光中晕染出暖融融的色彩。 要不是他先出声,她都认不出这就是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小男孩紧紧攥着自己的袖口,仰起头紧张地看着她,单薄的身体在秋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罗薇笑了,笑得比天边的夕阳还要灿烂。 “是啊。” 她在回答他的问题。 “我来接我的小骑士回家。” 小男孩还是冷,但他已经不抖了,他的眼里盛满了星辉,比夜间最亮的星空还要璀璨。 他动了动冻得通红的脚丫,忽地抬脚噔噔朝她奔了过来,像是要乳燕投怀。 罗薇张开手,以为他会扑到自己身上。 但他没有,他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惴惴不安地问:“今天才第二天,我的考验也通过了吗?” 罗薇这才明白他在害怕什么。 她屈膝蹲下,平视着他的眼睛,脸上露出神圣而威严的神情:“当然,你的表现很出色,所以你的考验提前结束。” 小男孩极快地抿了一下唇,但还是没有遏制住嘴角的上扬,这让他有几分懊悔,觉得破坏了自己深沉可靠的形象。 小孩子的表情都写在脸上,罗薇忍不住想笑,怕自己真的笑出来,她赶紧朝他伸出了手。 “过来吧,我牵着你走。” 她注意到他的小手一直在打颤,应该是快冻僵了。 没想到小男孩却后退了一步,即使眼睛里全是渴望,嘴上还倔强地拒绝:“尊贵的女士,这于礼不合,我不能破坏您的清誉。” “噗哈哈哈——” 罗薇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她上前拉起他的小手,就像握住了一团冰块。 “一名合格的下属不会拒绝主人的要求,走吧,这位小骑士。” 小男孩也没忍住,紧抿的嘴唇越拉越开,最后咧到了耳朵根,傻傻地笑了起来。 温热的体温从包裹他小手的掌心里源源不断地传递过来,让他的心也像放进了火炉一样,全身上下都暖洋洋的。 他悄悄抬起头,偷看牵着他的最最最温柔善良美丽的小姐,如同珍视一轮明月。 虽然他的明月并没有看向自己。 罗薇在跟特洛伊说话,因为她发现特洛伊的脸色从刚才起就一直很臭,也不知道她哪里又得罪了他。 “你这是怎么了,酒瘾犯了?” “想喝酒就去喝呗,我又没拦你。” “怎么不说话,是生性不爱说话吗?” 特洛伊额头青筋直跳,终于忍无可忍:“对,我要去喝酒,所以你最好现在就回学校,至于这只小崽子,我会拎着他回去的!” 罗薇想了想,这样确实比较节省时间,而且天也黑了,回去太晚不好。 “那好吧,我先回学校,你把罗曼送回去。” 特洛伊轻点下巴,很高冷地表示了同意。 罗薇弯下腰对小男孩说:“我在附近买了套房子,特洛伊会带你过去,我明天再出来看你。” 小男孩露出不舍的眼神,但还是懂事地点头:“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不要担心。” 罗薇放心地把他交给了特洛伊,还指挥道:“特洛伊,你把他抱起来,他很冷,你用你的大斗篷给他挡一下风。罗曼,抱紧叔叔的脖子,小心掉下去。” 当特洛伊听从命令把小男孩抱起来的时候,两个人的脸都黑了。 罗薇像是没看见似的,步调轻盈地往学院门口走去。 特洛伊跟了一段距离,目送她走进学校大门,再也看不见身影的时候,立刻把小男孩放了下来。 小男孩也在挣扎,看不到罗薇后直接跳了下去。 两人分开的动作简直是迫不及待,甚至目光相接时,眼里满满都是对对方的嫌弃。 “走吧,走了狗屎运的小老鼠。”特洛伊讥讽。 “臭酒鬼,我叫罗曼,而且你才是走狗屎运的那个人。”小男孩反唇相讥。 他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是我先见到的小姐,没有我,你根本遇不到她。” 特洛伊看了他一眼,冷哼出声,却也没反驳。 他可是一名剑士,跟一个小屁孩儿计较什么? 毛都没长齐的家伙。 月光下,一大一小之间隔了四个人的距离,缓缓朝南边走去。 第20章 花里胡哨的马衣 希瑞亚魔法学院有自己的马场,就位于学院最东边的山脚下,马场外围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方便饮马。 上午十点,北纬四十度的阳光越过高大的希利安山,倾斜地照在跑马场缀满露珠的草地上,像是撒下了一地晶亮的钻石。 西侧的训练场是学生们上课的地方,地面经过多年践踏,早已变成了坚实的板结夯土。 训练场上用木桩和铁网分隔出许多赛道,一圈圈赛道围成了一个大大的洋葱圈。 当训练场的铁栅栏打开,一匹匹骏马在赶马人的控制下奔进了场地,马蹄飞踏着地面,掀起一阵呛鼻的灰尘。 罗薇和贵族学生一样,都换上了轻便的骑装,等候在训练场的看台前。 她的枣红马昨天就让人送进了学校马场,为此她还付出了十个银币的喂养费。 等所有人的马都到齐了,马术课的教练,科克·托兰才牵着他的大黑马姗姗来迟。 “都到齐了吗,齐了就去找自己的马。” 托兰教练一挥手,让大家自己去牵马。 没有骑过马的学生看起来很紧张,不敢往马身边走。 好在这些马都很温顺,没有发生马蹄踢人的事故。 罗薇通过辨认马衣,找到了自己的马——是的,她的马穿了衣服。 贵族人士喜欢给自己的爱马定制各种各样的装备,把他们的马打扮得花里胡哨。 就比如维娜的马,不仅戴上了雕花的黄铜马面甲,还披了一件绣了家族纹章的皮质马衣。 而班上的一些贵族男生更夸张,给他们的马配上了全套的马铠,包括面甲、颈甲、腿甲、腹甲和臀甲,甚至还在马嘴上套上了镂空的黄金马笼头。 他们自己也穿得十分隆重,一身的锁子甲和关节护具,头上戴着形状各异的头盔,像个斗志昂扬的小将军。 但罗薇一看到他们的头盔就想笑,因为总是联想到奥特曼头顶的奇怪突起。 相比于贵族学生的意气风发,平民学生就稍显局促了。 学院提供的马只配备了简单的马鞍和缰绳,在一群珠光宝气的高头大马前,显得格外单调。 罗薇原本也是平民中的一员,她无比庆幸自己昨天在商家的一通忽悠下买了店里最贵的马衣,今天在一众贵族学生里才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在上马术课之前,她以为贵族和平民的区别也就是前者的马健壮点,后者的马瘦弱点,谁知道最大的区别竟然是马的装扮。 这个世界真的很残忍,平民连一身完整的衣裳都买不起,但贵族的马却穿金戴银,一套马铠能买下几十亩土地。 阳光渐渐变得刺眼,学生们在托兰教练的帮助下,都成功地爬上了马鞍,开始在赛道上遛马。 第一节课的内容很简单,只要学会上马下马,并控制住马的前进方向就行了。 罗薇上一世骑过马,做这些动作很熟练,但这具身体是第一次骑,在马背上坐久了,大腿内侧磨得有些刺痛。 她控制着缰绳,让枣红马的速度慢下来,一个人在赛道的外侧慢悠悠地晃着,免得大腿被磨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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