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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 “等孩子长大。” “等爸妈身体好些。” 到后面问得烦了,她就说:“你又没上过大学,你懂什么东西,看了也白看。” 后来他在她写满遗憾的日记中又看到—— 如今她失约的长沙城,他自己来了。 有寒风划过他的脸颊,他被刺得一痛,他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然后将头埋得很深。 好在国防大学的学费免费,并且每一个学年都会给学子生活补贴,所以他在长沙的生活无忧。 但总归有些金钱傍身自己才能买想买的东西,攒够了钱才能去想去的地方。 陆老师说过,学校对接了一些国家项目,如果他能参加到项目中去,他也会获得一笔不菲的报酬。 而自己之所以那本对中国军械的研究报告之所以能获得各位的青眼,是因为上一世徐沐苒当上营长之后,总对这方面感到忧愁:“中国的军械必须要进步!” 所以自己对着厚重的台式电脑,一个字一个字地查。 一有时间就泡在军属大院的图书馆中,就是希望能帮到徐沐苒。 但最后他满心欢喜将成果呈上时,徐沐苒看也没看,只说:“别再做这种没意义的事。” 但那并不是没有意义的事。 正是因为那段经历,自己才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获得各位老师的青眼。 我们迈出的每一步,都只会是助我们直登青云的台阶! 正想着,又看见一家老式书店,他踏了进去准备挑选几本资料书。 手里刚拿到一本书,却听见身后有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 “瑾霖?” 周瑾霖猛然一怔,回头却看见身后站着一个穿着一身连衣裙,戴着眼镜的女人。 他一时没想起来她是谁,直到看见她额前碎发下被遮住的圆弧形伤疤。 这个女人名叫沈向莞,从前和他住在同一条街道,她总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有时还总喜欢扯自己的衣服。 那条巷子里的人大部分都喜欢跟在苏毅成身后跑,因为苏毅成每天都被爸妈打扮得和王子一样,只有自己每天穿着破旧的衣服,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是苏毅成穿过不要的。 自己比苏毅成年长一岁,脚也比苏毅成长得要快,所以一双旧鞋送到他手上没多久,大脚趾就会磨破鞋尖。 如果被李玉娥发现,就是一顿毒打。 所以后来他走路总喜欢把脚趾缩在鞋子里,但走起路来的姿势就很奇怪。 后来听说沈向莞的爸爸当了高官,一家人都搬到了长沙。 临走前,沈向莞很难得没欺负自己,反而是通红了一双眼,将各个尺码的布鞋买了个遍,堆在自己家门口。 只留下一张纸条—— “瑾霖,以后要穿合适自己的鞋子。” 虽然这些布鞋苏毅成不喜欢,但李玉娥宁愿拿去变卖给苏毅成买了一双更贵更好的鞋子,也没给自己留下一双。 是这样,周瑾霖才想着他一定要来长沙看一看,他想亲口和沈向莞说一句谢谢。 周瑾霖收回思绪,看着沈向莞那双好看的眸,说了句:“好久不见,沈向莞。” 沈向莞听罢,忽然笑了一声,然后和幼时一样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嘛,这么多年没见还能记得我。看来以前的欺负没白捱。” 周瑾霖一时无语,沈向莞又问:“怎么来长沙了?” 书店的老板是个白头发老爷爷,脾气有些怪异,见周瑾霖手中拿着书又在这谈情说爱便觉得玷污了知识。 他拄着拐杖过来就要赶人:“书买不买,不买就走!” 周瑾霖被这话激得脸一红,说:“不好意思啊,这本书我要了。” 付完账单,沈向莞还等在门外:“走吧,请你吃饭。” 正是饭点,周瑾霖把新买的书收在包里,然后说:“好啊,我要选个好点的饭店好好宰你一顿。” 一刻钟后。 如意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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