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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了后想说话必须低头打字的样子,很不情愿,很烦躁,但又不得不为。叶笙低下头,露出清瘦的一截脖颈,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划动,一笔一划都是戾气。 明明跟可爱两个字毫不沾边,但就是可爱得他心痒痒。叶笙打完字后,看到宁微尘的表情,就知道他想什么,心里又骂了声脏话。 于是他在前一行字的下面又加了一行。 手机上写道。 宁微尘回答了他的第二个问题,含笑道。 “今天应该可以说话了。来,宝贝,张嘴。” 叶笙拧眉看着他,但宁微尘已经靠过来,手温柔地捧起他的脸。 叶笙抿了下唇角,选择张开嘴。宁微尘轻笑一声,吻了上去。 他们已经接吻了很多次。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叶笙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接受了宁微尘的气息入侵自己。 他们那在外人眼中一直不清不白的关系,真的不清不白了。 这一次的接吻后,叶笙觉得嗓子确实好受了不少。他张嘴,已经可以发出一些短促的声音。估计再等几个小时,自己估计就能完全恢复说话了。 叶笙舒了口气。 他开始在宁微尘手心写字。 字不是很多的句子,为了选择省电,他都是选择在宁微尘手心写字的。 宁微尘笑起来,他身形高挑,在狭窄的长明公馆,伸出手就可以碰到柜子的顶部。他指尖碰到一块脱落的墙皮,然后把它扯下来,说:“在看王小胖安放在程小七房间里的监控。” 墙壁掉下来后,取出一块摇动的石块,里面赫然又是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珠子,跟房东放在浴室,提防租客超额用水的监控器一样。 这是一个仿人类眼球的摄像头。 叶笙看着那个摄像头。想到怪诞都市的第九篇,眼神晦暗。 他们下楼的时候,洛兴言坐在103的圆桌旁,手边摆放着一堆东西,怪诞都市的八篇文稿和夕阳下长明公馆的照片。 他旁边是那个卷发女郎,卷发女郎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早起就被这些外地人迷得神魂颠倒,就跟毒瘾犯了一样。 她恨不得整个身子都贴到洛兴言身上。 洛兴言用铁盆挡住了她的靠近。 “大姐,光天化日的,你自重。” “哎呀,小伙子真是的,我这不是看你长得像我弟弟吗,想和你亲近亲近而已,姐姐没别的意思。”卷发女郎完全不知道自己昨晚被这个“弟弟”捏断了脖子,她掩着唇娇笑,风情万种地坐直身体。 看到后面跟过来的叶笙和宁微尘二人后,更开心了,媚眼如丝,开心得合不拢嘴。“哎呀,怎么昨天没发现,你们长得那么俊呢。姐姐我工作那么多年,就没见过比你俩更俊的小孩了。” 不过她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因为她的男朋友走了进来。混混瞥了在座的几个外乡人一眼,嗅了嗅鼻子,觉得味道有点古怪,但他注意力没在几人身上停留太久。 走过去,拽住卷发女郎的手臂道,恶声恶气道:“今天跟老子出去一趟,省得你一天到晚在公寓给老子偷人。” 卷发女郎嗔了一声“人家哪有偷人”就搂住混混的手臂,婀娜地扭着跟水蛇一样的腰,走了出去。 她出门的时候,撞上了要送孩子去上学的妇女。 妇女对丈夫儿子有流不干的泪,但是她对外人确实极其刻薄恶毒的,也不顾还牵着孩子,脸色扭曲,肮脏的词汇层出不穷:“臭婊子,死贱人,只会勾引男人的狐狸精,迟早得病死床上。” 小武背着书包当做没听到,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天空。 房东醒来后,第一件就是去看水表电表。不一会儿,杨宗和欲魔也魂不守舍地下来的,知道真相后,现在他们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唯一的念头就是紧抱着这三人的大腿,死也不放开。 洛兴言开口道:“我们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这里,我确定程小七不在外面的城市、也没有回老家,他就在长明公馆附近。” 欲魔颤巍巍开口:“可是洛哥,长明公馆从一楼到五楼,每个楼道,每个隔间,我们都搜过了啊。” 杨宗也加入讨论,猛地瞪大眼睛:“洛哥,你说他会不会住在墙里?我们需要凿开墙,才能看到他?” 洛兴言否定了他:“不会,程小七他在这个故事里一定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他可以住在墙里,那么他还可以住在空气里,住在水里,根本无解。程小七是每篇怪诞中的‘我’,他是主人公,只能是人。” 是一个被同事抄袭倒打一耙后,被裁员被污蔑,没钱租房,流落于这个大城市的年轻人。 “长明公馆一定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去过。”洛兴言说。 杨宗苦着脸道:“洛哥,我觉得我们的时间限制,不是明天天亮之前,而是今天天黑之前。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异能了,就是个废人。” 第123章 怪诞都市(二十三) 杨宗说完,就尴尬地笑笑,看了眼在场的三人,卑微地说:“虽然我的异能,也……也没什么用。但如果今天晚上这些异端都找上我们,我们估计不用天亮都得死。” “你这不是废话吗。” 他现在的异能只剩百分之二十,枷锁都甩不动。 洛兴言没有继续理他,而是目光看向叶笙和宁微尘。 叶笙垂下眸,伸出手,从桌子中央,把那张照片拿了过来。 他一开始看这张照片,看的是楼中租客,夕阳下的人间。 看一群心怀鬼胎的人的喜怒哀乐。 但是这一次,叶笙发现,这张照片的构图其实就挺有意思的。 他原先在顶楼往上望的时候,奇怪为什么长明公馆上方的天空是方的。 现在借着程小七站在最外围顶楼的视角,彻底把这一片地区看清,就明白了缘由。 叶笙的手指在照片上慢慢划着。 长明公馆的东边是新划的经济圈,所以靠近东边的楼明显都要高一点,西边低一点。 它们总体上不呈圆形,而是呈正方形,矗立在周围,自上而下望,如同一个把长明公馆圈住的四四方方的盒子。东边的楼建的很多、很厚,稍长一截,一层层防护绿网笼罩,在照片的视角里,像是盒子的盖子。 跟它对应的,长明公馆这栋歪楼。 房东怕它倒了,建造的时候,东边用水泥厚厚的涂了一层墙,黑色的墙体延伸过天台。 叶笙没有说话,一个猜想越来越明显,让他心中涌现出一种寒意来。 叶笙拽过宁微尘的手,在他掌心写字。 四四方方的盒子,多出一截的盖子。 宁微尘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会儿后,抬起头朝叶笙露出一个笑来,平静给出他答案:“棺材。” 棺材。 洛兴言皱眉:“什么棺材,你们在说什么啊。” 宁微尘不等叶笙催促,就已经把照片放到桌上,展示给众人:“第一天看着长明公馆的时候,我们都只注意到它是栋歪楼。其实它的形状本来就挺奇怪,你们看看,长明公馆像不像一座斜插入大地的棺材。” 他话一出,洛兴言愣住。 杨宗和欲魔两个人彻底傻住了。 他们探头,脸都几乎快贴到照片上,经过宁微尘提醒,再看这张照片,每个人瞳孔都恐惧地瞪大,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棺材。 对,就是棺材! 长明公馆的外形,就是一座四四方方灰扑扑,一半入土、一半斜立于天地的棺材! 杨宗和欲魔盯着这张照片,牙齿打架,只觉得浑身恶寒,害怕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原来我们,我们……” 宁微尘进入这个副本后,心情一直挺不错,也不吝啬于朝众人一笑,优雅含笑说:“我和哥哥之前在故事杂志社,听他们说都市怪诞的第十篇叫《棺中棺外》,也许程小七的灵感就是从这张照片里得到的。” 洛兴言神色凝重,竖瞳眯起:“《棺中棺外》会是出去的关键吗?” 宁微尘现在完全就是叶笙意思的传达者。 他偏头笑着看向叶笙。 叶笙在看怪诞都市的开篇《春城》。《春城》是这个故事的开端。 那个因为火海救人、被污蔑退学的男孩,在亲眼目睹父亲坠楼死去后,抱着所剩不多的行礼,紧张期待地来到这座大城市。 开篇的第一句是, 小学课本里的诗,他记到了现在。 其实故事大王一开始对长大后的世界就是充满好奇的。 他想去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和课本里写的一样。会不会有万年牢,槐花饭,羚羊,白杨,会不会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善良热心的老师。 但是好像命运对他一直都很坎坷。 那个奇思妙想的男孩,一点一点长大,笔下的文字也越来越压抑。 小时候,他会在日记里用很多感叹词,天真烂漫,夸张地许愿,。 到后面,他蹲在地上,擦去脸上的泪和血在《夜航船》空白处写下了《都市夜行者》。他创造出一个英雄,让英雄来给他报仇,又悲观地让英雄死在火中、为正义殉道。 再之后,他孤身一人,来到这座“春城”。 从《春城》写到《棺中棺外》。 这个系列里,淮城却并没有圆他小时候的梦。 大概是和故事大王交手太久了。叶笙从下阴山列车的第一刻起,就无时无刻不活在第七版主的阴影里。他都不需要去看没有遗稿的《棺中棺外》,光是听这个名字,他也能猜到,故事大王离开这里时的心情。 叶笙放下这张纸,拿起了杨宗从房东那里偷来的,备用钥匙。 一把一把数过去。101,102,103,104。201,202,203,204。301,302,303,304。401,402,403,404。 501,502。 一共十八把。 一楼的所有房间,都大大方方开着门。101是房东的卧室,102是个厨房,103是个水房,104是个杂物间。房东的卧室,杨宗昨天进去过。 二楼的话,他们去过程小七以前住的203,没有任何发现。 三楼的房间,第一晚洛兴言也去探过了。 四楼是他们住的地方。 五楼,叶笙推开过对面的杂物间,里面堆得满满当当什么都不剩。 天台他跟着小武上去过。 长明公馆已经被他们翻了个遍,空出的房间都朴素至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 毕竟就40平米的地方,找一个人能有多难找。 但现在看着这张照片后,叶笙想到了很多被他遗漏的东西。 一开始,他就是在公交车尽头的火葬场站,捡到了长明公馆的出租宣传单。那个时候,他心想这栋公寓是得多租不出去才能宣传到火葬场那边。但是来到这里,叶笙发现其实长明公馆并不缺租客。房东一天到晚骂他们,口头禅就是“爱住不住”。 所以为什么要在殡葬站宣传。 王小胖说,现在的人,工作一辈子,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地狱房东里写到房东有一把神秘钥匙,怎么都不肯离手。而如今,她的钥匙被杨宗偷了,可是房东像是没发现一样?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钥匙不是她视如命根的钥匙。 长明公馆的晚上,房东不许他们吵闹,可是她明明起夜频繁,不像是怕被吵醒的人。不让他们发出动静,更像是怕犯某种忌讳,她一天到晚都守在一楼,死都不肯离开。 地狱房东,地狱房东。 A+级异端,地狱房东。 房东的最大特点是贪婪,她无所不用其极。 她既然能在长明公馆不到四十平方米的地方盖四层楼出租给活人。 ——那么,为什么在完全住不下人的地下,不把空间出租给死人? 叶笙瞬间抬起头来。 那张让人看了就头皮发麻的照片被丢在桌上,压着一张纸。叶笙一只手摁住照片,随手取过一只圆珠笔,而后沿着长明公馆跟大地接连的地方,往下画线,把这个斜插入大地的半截棺材,在纸上复原。 而在棺材埋于地下的下半截里面,他又画了一个棺材。 叶笙下颌线紧绷,视线冰冷。 《棺中棺外》,原来,长明公馆既是棺中棺,又是棺外棺。 “我靠我靠我靠!” 看着叶笙画出的画,杨宗震惊地已经只会说“我靠”了。 欲魔也是颤抖地说:“所以,这不足四十平米的地方房东不仅在上面盖了楼,还在下面也盖了楼放棺材?!我们一直和一群死人住同一栋楼?!天啊,这些租客怎么住得下去。怪不得,我说一楼怎么那么冷,这里怎么那么窒息!” 叶笙丢掉笔,眼神浮浮沉沉。长明公馆的底下墓地,就是最后的关键。 洛兴言也反应过来,但他想到刚刚叶笙数钥匙的动作,开口道:“这里没有打开地下室的钥匙对吗?” 叶笙点头。 以长明公馆的占地面积和摇摇欲坠的外形,真的没人想过,它还能有地下空间,而且一楼里里外外,都没有一扇多余的门,这旁边都是平坦的水泥地,也不可能凿出一个隐秘的通道来。 “钥匙房东随身带着,很难取到。”宁微尘和叶笙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笑着道:“如果地下墓地的事暴露,长明公馆就再也租不出去了。房东随身带着钥匙,门估计也被她随时看着。地下室的门,应该就在她住的房间。在101。” 杨宗一下子激动起来,他眼中充血,兴奋到极点:“所以我们去101从房东那里得到钥匙,打开门,我们就能出去了是吗。” 叶笙看了眼杨宗,心里冷酷地想,不,你打开那扇门,面对的才是最终BOSS。 宁微尘没说话,视线一直就落在叶笙身上,带着笑,像是怎么也看不够。 洛兴言说:“走吧,看看能不能白天就从房东那里把钥匙偷出来。” 他心里也知道推开那扇门,才是最大的危险,但他不想接二连三打击杨宗。 杨宗红眼发光说:“我去,我可以用隐匿从老太婆那里把钥匙——”但是他钥匙二字刚说完,想到什么,话音就卡在喉咙里,说不下去了。 他的异能现在已经几近于无了。 春城的第三天,所有人都犹如废人! “哈!”欲魔突然张大嘴,把手探进嘴巴里,从最里面拔出一颗鲜血淋淋的金牙来。 他精神崩溃,其实也早就疯了。 欲魔朝众人露出一个满是血的笑,眼中全是恐惧的眼泪,他含糊说:“老太婆不是爱财吗,我里面的牙齿都是金子做的,我把金牙齿给她,看看能不能跟她换钥匙。我就想出去……我就想出去啊,让我离开,让我离开这里啊。” 说到后面,欲魔竟然是崩溃地哭了出来。或许是花粉作祟,也或许是进入这里发生的每件事,都让人绝望。 他浑身都在颤声,声音带着濒死的哀嚎。 《怪诞都市》让人感到害怕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异端。而是这方方面面都让人压抑、绝望的整个世界。 他们是真真实实,活在棺材里。 洛兴言道:“那串钥匙,关乎着整栋楼的生意还可能让她惹上官司,钱打动不了她。先去找房东吧。” 房东每天查完电表水表后,就要去厨房给自己搞东西吃。 她长满斑点的手握着锅柄。锅里面煮着大块大块的红烧肉。热水腾腾冒烟,那上了糖色后的肉,殷红如血,格外诱人。 “房东,我们来找你商量件事。” 洛兴言大摇大摆推开厨房的门。 “你要死啊!” 房东正有点着迷地盯着红烧肉呢,眼神垂涎,像是饿了很久的恶鬼,猛地被喊名字。一下子怒目圆瞪,恶狠狠地看向来人。 杨宗看到她脸上未散的饥饿感和贪欲,浑身毛骨悚然,锅里的红烧肉,这一刻好像变成了他们。 洛兴言说:“我要跟你商量钱的事,在这里不方便,进你屋里面去说吧。” 房东从来不允许他们在一楼逗留,但如果谈钱的话会例外,就像第一天晚上刚入住的时候。 房东关掉火,放下铲子,警惕地看他们。 “谈什么?你们打算退房了?”但她还是把人带进了101。 房东走在前面,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腰间那不断摇晃的钥匙上,紧贴着裤腰带,几乎是被缝在了衣服上。钥匙随着她走路的声音,发出碰撞。她满头银发,有点佝偻,骨瘦如柴。 他们都来过101,这个古怪的老太婆,不仅对别人抠对自己也抠,里面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 房东转过头,说:“要谈什么,说吧。” 欲魔阴恻恻盯着她,走进这个房间的一瞬间,他脑子的一根弦好像就断了。 满脑子只有,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洛兴言刚要开口。 欲魔已经快他一步,疾步如风,他的异能本来就跟体能相关,哪怕到了第三天,活活掐死一个老太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欲魔喘着粗气,嘴里还满是鲜血,他眼神癫狂:“老太婆,去死吧你!” 房东老太突然被人掐住脖子,骤然发出一声尖叫,她震惊愤怒后、是惊慌是恐惧。 但是一个壮汉根本就不会给她一个瘦弱老太太反应的时间,欲魔的手臂青筋暴跳,就这么几秒间,便活生生把房东给掐死了。房东的脸色变得青紫涨红,后面两手一撒,彻底没了气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欲魔神经质地笑起来。他伸出手,去从房东的腰带上拿钥匙。满脑子都是要出去了要出去了。 洛兴言被猪队友气得磨牙,说:“快走。” “走?”杨宗不明所以:“为什么要走啊洛哥,我们要出去了啊。” 洛兴言没说话,转头就离开。 欲魔还在表情疯狂咧着嘴去接钥匙。全然没注意到,一只苍老的手忽然森森搭在了他的肩上。欲魔察觉不对,抬起头,惊恐的就发现,刚刚被他用手活生生掐死的房东,瞬息之间竟然醒了过来。 而且完全就不是白天那种尖酸刻薄的样子。房东的眼睛血丝裂开,一张脸泛着青色,犹如地狱恶鬼,森冷盯着他。 下一秒,房东苍老的手,像捏碎气球一样,捏爆了他的头颅。 “啊啊啊啊啊——” 101传来欲魔撕心裂肺的尖叫,紧随其后是房东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咀嚼声。 在白天杀死长明公馆的人会面临什么呢?面临它们死后直接变成异端的局面。 好在现在是白天,房东把欲魔吃干净后,很快就恢复了理智。阳光一点一点抹去鲜血残影,房东扭动身体,脖子上的掐痕散得一干二净。 每一个外乡人失踪后,世界原住民的记忆也好像会被改变似的,抹去他们全部存在的痕迹。 房东醒过来,完全没记忆,被掐死前干什么事,她现在就干什么事。 房东说:“谈什么啊?快点说,别浪费我时间,你们打算退房了?” 杨宗血液冰冷,僵直站在101门前。 宁微尘望着这一幕,却是微微一笑,他作为一个给钱给的最多的贵公子,在房东这里的说话权可以说是排行第一了。 “我们想和你说一件事。” 宁微尘说。 “我们公馆之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第124章 怪诞都市(二十四) “偷窥者?!” 房东脸色大变,恨恨不休:“好啊,我就知道这群穷鬼没一个好东西。不要脸,居然敢在我的房子里搞这些,真不要脸。” 宁微尘拿出那串钥匙,笑说:“二楼捡到的,应该是偷窥者从你房中偷来的。” 宁微尘为了取信于房东,展颜一笑解释说:“我们早上下来的时候,发现203的房门开着,进去后看到这把钥匙落在地上,一开始以为是进了贼,直到在墙壁上看了一个摄像头。我才明白,我们之中,应该是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203有个摄像头?!”房东本来就气得语无伦次,看到那串钥匙,听完这句话,更是瞳孔缩成一个点。房东气炸了。 她犹如被侵犯领地的野兽,胸腔剧烈起伏,眼神恐怖狰狞,重重夺过钥匙,从牙缝里崩出字眼。 “贱人!贱人!这个阴沟里的死老鼠,死杂种,我一定要找到他弄死他!” 对于房东来说,她才是最害怕出租房里出现一个偷窥者的人。因为她也有秘密。而且她的秘密一旦曝光,她的宝贝歪楼就会跟着毁于一旦。 叶笙在听到宁微尘说“偷窥者”的时候,就隐约知道了他接下来干什么。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不光是宁微尘对他更加了解,他对宁微尘也是越发熟悉。 而杨宗傻了眼,宁微尘颠倒黑白说公馆里有个偷窥者可钥匙明明就是他偷的啊。大佬不会是要把他供出来讨老太婆欢心吧?不,不要。杨宗吓得脸都白了,试图求饶:“哥……” 洛兴言已经受够上一个猪队友了,他怕杨宗坏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揪到旁边来。 “闭嘴!不该你说话的时候就闭嘴!” 杨宗苦兮兮闭嘴。 宁微尘说:“203被人翻了个遍。” 房东抬步就往二楼走。 203的房门还没有关。 她怒气冲冲地一脚踢翻旁边的花盆,进去看到柜子上方那颗眼珠摄像头后。 房东尖叫一声,脸色出奇地扭曲! 她个子矮小,找来椅子,佝偻着腰踩在上面,眼睛充血,像是从人脸上挖眼珠一样,把那颗摄像头活活挖了出来。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中就写到过,这叫eyes,是一种早就落后于市场的摄像头,它除了便宜外没任何优点。 eyes传输的距离有限,还需要用线缆连接显示器。平心而论,用eyes做隐藏监控是一件很蠢的事,因为它会有很长一截裸露的线,很容易被发现。 但是在长明公馆,再没有比eyes更适合这里的监控器了。 毕竟长明公馆的电线都是乱拉的。 天花板上是黑色的霉斑,潮湿的青苔,和时不时掉落的墙块。屋中间电灯泡边上的电线都理不清,到墙柜上方,更是一匝又一匝的线,像细密紧缠的黑蛇,分不出走向也分不出头尾。 “不要脸!不要脸!”房东拽着那条线,本想顺藤摸瓜地找出那个该死的偷窥者。但是很快,她就败给了歪楼里错综复杂的线路。 房东要气死了。 宁微尘环顾了下四周,微笑说:“他在程小七房间里安了监控器,应该很了解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床、柜子,箱子都被翻了一遍。看来他是早有预谋啊,程小七刚退租,东西都没来得及清理,他就过来了。” 房东说:“居然真的有个偷窥者!我一定要找出这个杀千刀的老鼠!我一定要找出他!”房东低头看着自己的钥匙,想到什么,脸色更扭曲了:“他是怎么从我房间里偷走钥匙的!这个杂种是不是也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器!不!” 她跳下椅子,几乎要把那颗眼珠抓裂,弯着腰,火急火燎下了楼。 等房东下楼后,杨宗终于可以说话,他快要哭了:“大大大佬,你这是在做什么?” 吓死他了,他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卖了。 洛兴言却很快明白了关键点:“你想引起长明公馆租客内讧?” 说道内讧两个字,洛兴言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回来看到的画面: 房东拿着锤子,臭着脸不情不愿取出厕所的摄像头。旁边是一群神情各异,抱胸仰头看戏的租客。天黑了后,长明公馆的租客一般都会自觉回房的,懒得在一楼看老太婆那张死人脸。 可是昨天,他们难得的在楼下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吵架。 对,因为吵架。 宁微尘漫不经心说。 “在怪诞都市里,比起规则,更重要的是情节。” 洛兴言不再说话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怪诞都市当做一个S级危险地来闯关。 对他们来说,这里的租客白天怎样根本无所谓,他们只关注晚上。 毕竟只有在晚上,租客们才会变成极其恐怖的异端、拥有诡谲荒诞的能力。 人头气球的蛊惑、缠绕;臃肿的吞噬、血盆大口;负尸的替命、毒泡泡;小男孩的梦游、笔画眼睛;绝望妻子的哭泣、声音攻击和王小胖的换皮,用书吃人。 每一个都让人毛骨悚然。 租客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晚上变成异端杀死他们。 但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在嘉和商场毫无反抗地被扯入这个空间,如果故事大王的能力真那么变态,可以随随便便把人扯入一个空间,再创造出一堆A级A+级异端追杀他们的话,那它也不用避开非自然局,躲在暗处了。 故事大王的能力来自于故事。 对于第七版主来说,情节永远凌驾于规则之上。 或者说,故事情节才是世界的本源规则。 “情节?可这是十篇都市鬼故事啊。”洛兴言说:“之前旧体艺馆的地下室,我们是知道童话故事全貌才能利用结局对付他们。但是在这里,长明公馆的七个租客都没有结尾。难道答案在《棺中棺外》这里?我们要去故事杂志社问一下第十篇写了什么?” “不,故事杂志社也没人知道棺中棺外写了什么。”叶笙忽然淡淡开口。 《棺中棺外》的内容,他和宁微尘那天早就问过了。 宁微尘愣住,笑容灿烂:“宝贝,你终于能说话了。” 叶笙没理他,冷漠至极道:“一个故事排除情节外,其次重要的是人物。” 他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因为嗓子刚恢复,又轻又慢,冷淡像是始终不起波澜的死水。 叶笙关掉手机,一双冰冷的杏眼望向窗外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低声说:“怪诞都市是一个系列。程小七用七篇章节,把公馆的每个租客都写了一遍。每个租客都是主角。我们一开始方向就错了,白天的他们,远比晚上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杨宗彻底傻掉了,他看着叶笙,磕磕巴巴地道:“可白天……所以我们要了解租客们的生平过往,再逐个击破?但来不及了啊,现在就只剩半天了。” 叶笙不是个喜欢回答别人问题的人,但是这几天他当哑巴快要当疯了。 叶笙解释:“了解他们的生平过往没有用。”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纯纯粹粹的恶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贪婪姿势懦弱残暴的一面。知道他们的生平过往没用,知道他们的欲望本身才有用。 杨宗快哭了:“所以……什么叫白天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洛兴言一点就通,出声道:“这就解释了,我们编造出一个偷窥者,他们互相猜忌然后内讧的可行性。” 长明公馆的租客在晚上成为异端会在规则作用下,对于血肉的垂涎压过本身的欲望。可根据人物第二重要的原则,如果他们在白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一直吵到晚上,就能拖延他们变异端的时间,让他们一直是“角色”本身。 这个逻辑渐渐清晰,洛兴言却又摇了下头,他说。 “我觉得长明公馆的租客,没那么容易内讧。” 长明公馆的租客每天都在吵架,早就已经撕破脸皮。 可租客们的本性都是冷漠而自私的,真的会有人因为长明公馆出了一个偷窥者就吵起来,吵一晚上吗? 不。 他们确实很讨厌偷窥,但大不了在房间检查一遍,再锁紧门窗就行了。 房东一定会喋喋不休缠着这群人不放,但是她没化为地狱房东前,对这群租客的约束力根本不够。 租客们顶多和她对骂两句,就掉头回房间。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跺脚骂娘。 她纠缠无果,也只能赶紧回房间死守着自己的“地狱之门”,在床上捏着钥匙继续疑神疑鬼,恨的牙痒痒,盘算明天把这群人扫地出门。 这是最可能的走向。 洛兴言开始构思一个可能:“我们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让他们吵架的理由。” 杨宗说:“什么理由,栽赃嫁祸吗。” 叶笙否定了他的想法。 “没用的。” “我们是外乡人,我们从来都不是故事里的主角。我们创造‘争端’引不起任何争端,这一次房东那么生气,信以为真,是因为203确实有一个摄像头。” 叶笙抬头看着这个城市,看着它灰扑扑的天空,看着它节节生长的高楼,看着它在时代动荡里饱吸鲜血日渐繁华。 《棺中棺外》 他于一座棺材中,看着外面一座棺材。 都市怪诞的每一篇都很重要,但他现在却一直还不懂什么叫《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他人之舌,是铺天盖地的红唇标志,是办公室那些层出不穷的戏谑挖苦,是最后的偷窃污蔑。 是把程小七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么,他人之眼呢? 他人之眼仅仅指的是长明公馆被房东装在厕所里的摄像头吗。 怪诞都市第九篇的内容里,“我”说这里有一个偷窥者。 洛兴言那晚和梦游的小武对话。 ——“你为什么画这个。” ——“你没看见吗,这里到处都是眼睛。” 叶笙脑海中的线索一点一点补全,他眼神慢慢变得冷漠,眸光如寒霜洌雪。 叶笙低头说:“不,不需要创造争端。我们只需要读懂他的故事就行了。” 叶笙转头道:“洛兴言,我记得你有一个异能是爆破金属对吗。” 洛兴言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咬着木块,说:“嗯。” 叶笙身形同样高挑,他伸出手就能碰到墙壁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线,里面什么线都有,包括之前早就故障的电路房东也没有拆除。 “监控器的线缆和一般的电线,在结构上会有点不同,你如果对金属元素敏感的话,应该能分出来。” 洛兴言:“哈?你要我把那些东西挑出来?它们缠成这个样子,我估计得把这栋楼的电路全毁了才能找到!老太婆绝对白天都要杀了我。” 叶笙说:“不需要你挑出来。你做个标记,做个能让所有人看清它们位置的标记。” 洛兴言说:“这是感知上的异能,这方面我只剩百分之五了,可以做到,但需要花很长的时间。你要我做这个干什么,老太婆不是早就把浴室的摄像头拆了吗,留下这些线缆也没用啊。而且203的摄像头是王小胖安进去的啊,如果线缆连着显示器。那么一看这走向,老太婆直接就知道我们编造的偷窥者是王小胖了。那还玩个屁啊。” 叶笙:“你去做就是了。”他偏头对杨宗说:“你去找房东,在她身边假借帮她找摄像头之名,看看有哪些地方是白天房东找都不敢找的。” 语毕,叶笙又对宁微尘说:“走,我们现在去故事杂志社一趟。” 宁微尘含笑:“遵命。” 这是他们第二次看到白天的淮城。 庸庸碌碌神色麻木挤在公交车上的行人,和这春天馥郁花香形成了鲜明对比。 淮城到处都在盖楼,一半旧一半新。LED屏幕上,《小嘴讲故事》电台节目新出台。巨大鲜红的logo,见缝扎针遍布这座城市。 logo的颜色太鲜艳了,极度的殷红,把整个世界都映照成黑白。这是一个文化,经济,政治,都在翻天覆地发生大变化的年代。 但这些东西,太空也太大了,身处漩涡里,看不清风暴全貌。身为蝼蚁,最贴身感受到的,或许是这个浮躁社会,每个人的恶意。 就如长明公馆这座歪楼。 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是贪婪的产物。它诞生于时代得利者的人心不足蛇吞象。 公馆里的租客,形形色色。有赶着打工潮进城务工的一家三口;有在会所工作吸毒上瘾的妓女;有混黑道卖高利贷的马仔;有普普通通面临裁员的上班族。 他们都在一个不足40平米的歪楼相遇。 叶笙说。 “宁微尘你还记得吗。我们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王小胖就说三天后故事杂志社倒闭——而故事杂志社在闭馆时发生了一件事。” 宁微尘的记忆力同样出众:“嗯,我记得,仓库着火了。” 叶笙:“对啊,着火了。去那里看看,有没有遗漏的线索。” 洛湖公馆,段诗就是故事杂志社社长的曾孙女。宋章说,杂志社倒闭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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