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会很有成就感的。 向笛哭着都要听到,可是她又没有读心病,柏江忻只好深吸一口气, 俯下头,在她耳边说。 “我爱你。”他忍着喉间的闷哼, 又说了两遍, “我爱你我爱你…这下你听见了。” 他说完就继续了,向笛则是整个人愣住。 柏江忻说他爱她。 心口酸胀,向笛在这一瞬间甚至有种死而无憾的感觉,盆底肌在强烈收缩, 大脑疯狂释放多巴胺和各种激素,带来酥麻、震颤、以及灵魂深处的抽离失重感。 脊柱上的绷紧的弦线终于断裂,夹裹着短暂的虚无与空白,紧张感骤然释放,像一阵热浪冲刷全身,身体已经不再属于自己,柏江忻皱起眉,又倏然松开。 灼烫的酸奶浇灌而下,滋养在红粉色的多肉上。 因为特殊的身体特质,柏江忻一直回避与人的接触,从不觉得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是一件必要的事,也不理解愛为何是人类生命永恒的命题。 直到感受着眼前人的温度,还有她身体上那股清甜的味道,这个人喜欢他,他也喜欢这个人,情感投入与身体刺激同时被满足,柏江忻终于明白为何人类对爱如此痴迷。 不是作为动物本能的发泄,而是死心塌地对她从身到心的沉沦。 这才是快|感的最高境界,这才叫做|愛。 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清理过后,柏江忻彻底趴倒,沉默而急促地在她的颈窝中,他这一刻什么话也不想说,只想全身心地赖在这个人身上。 心跳渐渐平复过来后,柏江忻嗓音轻哑:“跟我说说吧。” 向笛没反应过来:“嗯?说什么?” “说说你的高一和高二。” 在他不知道的那两年里,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事,他很想知道。 如果是以前,向笛一定不会愿意跟他说,那是她最酸涩的两年,是她一个人独享的少女心事,也是她的底牌。 可是现在她在他怀里,她已然美梦成真,再也没有了那份酸涩,只有无限的安心和甜蜜。 于是向笛清了清嗓,在曾经的暗恋对象,如今的男朋友面前,说起了自己暗恋的故事。 从高一的一见钟情开始。 “你知道吗?我本来超级讨厌升旗仪式,但是因为你,每个星期一去操场的时候我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我同学都说我疯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星期一,哈哈。” “以前没跟你在一个班的时候,我还特意调查过你的行为轨迹,比如你习惯第几节下课去厕所,我就故意趁着你去厕所的时候,经过你们班,这样就可以和你擦肩而过了。” 柏江忻说:“那早知道我当初每天就多喝一点儿水了。” “没事儿,你不去厕所我也有办法看到你。”向笛颇为得意地说,“我们班离厕所比较远,所以每次我去女厕所,都要经过你们班,经过你们班的时候,我就从窗户那里偷看你,有的时候你在写作业,有的时候你在跟人聊天,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跟你聊天的人是谁,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班长。” “我记得我有一天,为了多看你几回,一天去了七八趟厕所,我同桌以为我膀胱出问题了,还劝我请假去医院看一下,笑死我了。” 柏江忻也跟着笑了。 这个傻瓜。 除了她上厕所的这些囧事,柏江忻还知道了有关她个性签名的解密。 22454264946,一棵树,一副江山画,还有一颗星星。 都是他的名字。 听到这个答案,柏江忻眼里是肉眼可见的惊讶。 向笛有些得意,也有些失望。 她不禁问他:“很简单啊,就是九宫格啊,一点都不难,你居然都想不到吗?” 柏江忻好笑道:“你不就是不想被我发现,才弄成九宫格和表情么,我没想到,不是正合你意?” 在知道答案后,才发觉其实谜底很简单,但谁能想到,她这个胆小鬼,居然敢把他的名字暗号挂到谁都能看见的个性签名上。 所以她到底是想让他知道,还是不想让他知道? 如果想让他知道,那直接把他的全名打在个性签名上不是更好? 对于柏江忻的不解,向笛只是叹气,表示你这个没有经历过暗恋的人,你是不会懂的。 暗恋的人大概都会有过这样一种矛盾的心理,明明害怕被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却又期待能被对方发现一些暗恋的细枝末节。 于是就诞生了这样一种暗号,隐蔽地把这份喜欢挂在对方能够看见的地方,期待着对方的互动,也许对方压根不会注意到,但漫长的单恋中,总需要一些自娱自乐的方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寂寞。 向笛又断断续续回忆了好多细碎的往事,曾以为这些往事都会随着高中毕业,渐渐被埋在心底,谁也不会知道,或许要等到很多年后,才会在某个午后,被早已释怀的自己轻轻提起来,将之比喻成美好的青春回忆。 从前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她会有机会把这些东西都说出来,而且是说给柏江忻本人听。 于是她用最欢乐的语气,对他复述了那两年她独自一人演绎酸甜苦辣、而他这个男主角却丝毫不知的独角戏。 柏江忻耐心地听着,原本只是想再多确认一些她的爱意,再多给自己带来一份安全感,然而在听到了她这么多的回忆后,柏江忻又默默将怀里的人更加抱紧了一点。 他第一次有些遗憾,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份心意,白白错过了她的两年。 倘若那两年里的自己,但凡稍微细心一些去观察周围的事物和人,或许就能发现角落里默默注视着他的那双杏眼。 为了追赶上他,向笛花了两年的时间,从普通班考到了重点班,从那个每天只知道扎同一个发型去上学的女孩儿,变成了一个会研究各种好看的发型,在学校逐渐自信起来的女孩儿。 高三刚开学的时候,偶尔遇见以前的同班同学,他们都佩服她居然逆袭了,那个时候向笛就知道,柏江忻一定是她的福星。 无论她的这份心意最终是否会被他知晓,她都感激他。 向笛问他:“你知道我那个时候还给你取了个外号吗?” 柏江忻:“什么?” 向笛:“直树君。” 柏江忻想起来了,他听她小姨说过,那时候他还好奇直树君是什么东西。 向笛给他解释过后,他才知道。 直树君是某部少女漫画偶像剧里的男主角,典型的冰山男,理性冷峻、智商超群,缺点是过于冷漠,没有正常人的共情力,因此让女主角琴子在追逐他的路上吃了不少苦,也常因为他受到了各种委屈。 “我觉得你是直树君,而我就是那个一直在你身后追赶你的琴子。”向笛说,“但我现在觉得我比她幸运多了。” 她明明没有琴子那么勇敢,她胆小,什么也不敢做,可她的“直树君”还是看到了她,不但替她守护着这份秘密,并且给予了她最温柔的回应。 “感谢读心病。”她真心感慨道,“如果不是这个病,这些话,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你说。” 柏江忻眉间一软,没有否认这句话。 但他有一点不太认同她的观点。 那就是直树君和琴子,幸运的人其实是直树君,是琴子的出现,把冷漠的直树君变成了一个鲜活的人。 而他和向笛,幸运的那个人也是他。 还是第一次有人对他说,读心病是个好病。 因为她的话,柏江忻也第一次觉得,这个从小到大都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的读心病,居然为他带来了如此大的惊喜。 感谢这个美妙的世界,孕育出如此神奇的一切。 - 他们就这样慢悠悠地聊了一个下午,两年来的暗恋细节实在太多,多到仅仅一个下午根本说不完,好在他们不止有这一个下午的时间,未来他们还会有很多时间,她可以慢慢说,而他也可以慢慢听。 迎着傍晚的暮光,向笛被送回了家。 到了小区楼下,向笛舍不得他这么快就走,又拉着他去楼下的面包店买了好多甜点。 今天值班的恰好是前几次的那位店员,看到这对无比眼熟的小情侣又来光顾了,店员再次观察起他们俩。 从第一次在店里看到他们,女生耐心而讨好地问男生想吃什么,男生表情冷淡,小气到甚至都不愿意为女生结账,到今天他们再一次出现在店里,女生亲密地挽着男生的胳膊进店,挑了好多甜点,而男生则负责端着盘子,走在女生旁边,唇角微微带着笑意地看她挑选。 结账的时候,女生直接说:“今天你付钱,你请我吃。” 男生说好,直接扫码付了钱。 看着他们,店员突然生出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太厉害了这小妹妹,真正的调教高手。 …… 走出面包店后,柏江忻真得回家了,可向笛还是不舍得他走,又在小区楼下拉着他说了好些话,最后才恋恋不舍地跟他告别。 才刚回到家,向笛马上就开始想他了,她掏出手机,一边吃着他给她买的甜点,一边给他发消息,问他还有多长时间到家。 他的头像还是那只熟悉的布偶猫,曾经向笛好奇过这只布偶猫的身份,直到刚刚他送她回家的路上,她才终于问了。 这只布偶猫是柏江忻中学时期养的一只宠物猫,只不过两年前,这只布偶猫因为心脏病去世了。 从那以后柏江忻再也没养过猫,因为他觉得就算再养一只布偶猫,也永远不会是那一只了。 柏江忻习惯了内敛,因此很少向人或是猫表达过情感,但从他一直没换的头像可以看出来,无论是对珍爱的人还是猫,他的心里都会只有一个,唯一的一个。 现在高考已经结束了,向笛原本想跟他换个情侣头像,用这个方式告知一下同学们她和柏江忻现在的关系不一般了,但听了他那只宠物猫的故事后,她果断放弃了这个念头,又默默换回了以前那只小橘猫的头像。 这样也算是情侣头像嘛。 向笛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旧头像,等他回复的间隙,她点开他的头像,对头像里的布偶猫默默说对不起,到今天才认识你,要是两年前我有那份认识你主人的勇气,说不定我还能有机会跟你做好朋友。 向笛又点开柏江忻的朋友圈,依她的请求,他已经把朋友圈权限打开了,好方便她考古。 刚点进去,在那只布偶猫的头像下面,一直空荡荡的个性签名上,居然多了一句数字。 9426434,后面是一个向上的符号,以及一把笛子。 向笛倏地睁大眼。 这种密码形式,简直不要太好解密,因为他就是在明晃晃地抄袭她! 但是他也太明显了吧! 尤其是这把笛子,别说是她本人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这但凡换个有心的人都能分分钟想到她头上吧。 …… 事实证明向笛的预感没错,果不其然几天后的班级聚餐上,班上的一群人在吃过饭后提议玩游戏,玩的还是老土的真心话大冒险。 当酒瓶转到柏江忻面前,有人直接兴奋地喊了声“yes”。 负责问真心话的男生也不废话,直接问:“请问柏江忻同学,你朋友圈的那个性签名是什么意思?” 还以为是什么刁钻问题,柏江忻扯了扯唇,直接说:“我女朋友的名字九宫格缩写。” 其实在之前向笛一个个请他们帮忙录制送行视频的时候,班上的大家就隐约有些预感了,两个人没官宣,大家谁都没好意思直接问,就想了这么一个迂回的招数,打算套路一下柏江忻或者向笛。 所有人都以为以柏江忻的性格,肯定需要一番拷问才能问出来,谁能想到他居然就这么直接承认了。 平地一声雷,除了叶旻嘉几个早就知情的人以外,其他所有人都是一脸吃到了瓜又吃到了狗粮的表情,有女生兴奋地捂住了嘴,有男生直接兴奋地用手锤桌子。 “啊啊啊!” “女朋友!我的妈呀!” “我靠我靠我靠!!”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桌的人集体发疯了,柏江忻轻叹口气,心想某只土拨鼠终于还是把全班同学都给传染了。 耳边吵得要死,可此刻萦绕在耳边的这种热闹,比起他一直以来所习惯的安静,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烦躁。 再看一眼某只土拨鼠,她这会儿倒是出乎意料的安静,小脸通红,一副想要钻进地缝里的表情。 她悄悄瞪他,他却冲她得意且温柔地挑了挑眉。 因为她,他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热闹的世界。 一切正如马克·李维和加缪的诗句里所写的那样: “你闯入我并不引以为傲的生活。 仿佛毫无预料、突然而至的春天,携着灿烂的阳光照亮我的清晨。 在你之前,除你之外,我不属于任何人。 我只属于你。” 《择天记》作者:猫腻 内容简介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 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 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成神隐逆天改命,进京都,入国教,顺心意。 然而,他要改变的却远远不止自己的命数,万千子民的未来亦在其手中。 第一卷 恰同学少年 序 下山 世界是相对的。 中土大陆隔着海洋与大西洲遥遥相对。东方地势较高,那里的天空似乎也高了起来,云雾从海上陆地上升腾而起,不停向着那处飘去,最终汇聚在一起,终年不散。 这里便是云墓——世间所有云的坟墓。 云墓最深处隐隐有一座孤峰,峰顶直入虚空,不知通向何处。 传说中,世界由五片大陆组成,每个大陆都有不同的风景,只有那些进入神圣领域的强大生命,才能看到所有的风景。对于普通人来说,传说只是传说,他们不知道其余的大陆在哪里,不知道怎么去,不知道云墓里那座孤峰便是通往其它大陆的通道。 自然,也没有谁见过云端之上的风景。在这里,平静的云层像白色的丝绵向着四面八方蔓延,似乎没有尽头,上方的虚空镜面后是无尽的黑色深渊,里面有无数颗星辰。 忽然间,有两颗星星亮了起来,越来越明亮,原来是在向着镜面高速靠近。那两颗星星来到镜面的前面,才能看清楚,原来是两团神圣洁白的火焰。 隔绝真实世界与夜空之间的镜面上出现蛛网般的裂缝,然后瞬间修复。 那两团神圣的火焰,已经以某种神奇的方式,出现在镜面这面的真实世界里,淡薄的空气,被灼烧的不停波动变形——那不是神火,只是它的眼睛。 整个世界,因为巨大的降临而不安,光线不停折射,云面上出现一道如山般的阴影,空间开始撑拱变形,似乎可能被挤裂。 一条黄金巨龙,出现在虚空与云层之间。 远方那轮红日,被它巨大的身躯完全遮蔽,云层上方数万公里的世界,因此而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温急剧地下降,云中开始有霜结晶,反射着无数缕光线,变成怪异的闪烁的水晶镜面一般。天地因之变色,这便是顶级生命的威严。 黄金巨龙俯瞰着这个世界,眼神漠然。 云端上的风景,它看过很多次。 黄金巨龙向着天边那座孤峰飞去,快要接近的时候,恐怖巨大的龙躯,向云雾深处沉入,就此湮没不见。无尽数量的雾气被恐怖而巨大的身躯破开。孤峰崖间乱石嶙峋,陡峭至极,没有植物,连苔藓都没有,死寂一片,就像是坟墓。 就这样向雾深处飞行,经过漫长的日夜,不知究竟飞了多远,却始终还是在雾中,没有遇到别的事物,只是隐隐能够看到崖间出现了青苔,云雾也比最上方要浓厚了很多,或许是自我挤压的关系,云雾里开始形成很多结晶,那便是水滴,于是空气也湿润了起来。 黄金巨龙对这些变化没有任何兴趣,继续向着下方飞行。 孤峰里的植物变的越来越多,云雾越来越湿,水滴落在崖上,渐渐变成无数道青叶粗细的水流。无数万道细细的水流,在崖间汩汩流淌着,落入雾里。 黄金巨龙看着孤峰间的万涓细流,眼瞳里的神情也变得凝重了很多,两团神火愈发幽然——这里是所有云的坟墓,也是所有水的源头。 无数道水流,从孤峰间落下,它只看其中一道。 黄金巨龙在雾中,随着那道溪水沉默下飞,经历无数日夜,似将永无止尽的重复,然而就在某个时刻……它面前的雾散了。 云雾之前,是地面。 云雾的下缘很平滑,完全依着地面的起伏,完美地保证云雾与地表之间,有五尺的距离,刚好是一个人类的高度,似乎来自造物主的设计。地表与云雾之间五尺的空间,通向遥远的地方,远处隐隐有光线,却看不到太阳,地表上,有无数道溪流。 雾气在巨大的龙首前消散,露出地面以及那条小溪。 溪水来自孤峰里的湿露,清澈平静冷冽,溪水里飘着一个木盆,盆里有几层麻布,麻布上有个婴儿——婴儿脸色微青,闭着眼睛,明显刚出生没有太长时间。 溪上的雾像花一般绽放,开出无数万朵瓣,拥挤、涌动、破散、嗤嗤声响,一颗比宫殿还要巨大的黄金龙头,缓缓探出云雾,来到溪面上。 溪面与雾之间的五尺距离,对它来说很窄——黄金巨龙的身躯隐藏在雾里,龙首也有部分隐藏在雾里,显得愈发威严、神秘、恐怖。 黄金巨龙静静看着溪面。 木盆还在溪水里微微起伏。 渺小的木盆中,是被抛弃的、闭着眼睛的、脸色发青的新生婴儿。 …… …… 雾渐流散,一切回复宁静。 然而,宁静只是暂时的……雾气深处,甚至直到孤峰附近,几乎在同一时刻,响起无数凄厉、恐慌的啸声与嚎叫! 本以为静寂无生命的世界里,原来隐藏着那么多飞禽走兽,雾中到处是扑扇翅膀的声音,独角兽慌不择路撞断万年巨树的声音,甚至有一声极清亮的凤鸣! 一道神念形成的无形火线,从溪畔向着天际蔓延而去,湿漉的草地,顿时变得干燥无比,甚至就连溪里的水草,边缘都蜷缩了起来! 黄金巨龙眼瞳里依然没有什么情绪,高贵,漠然,君临天下。 云雾下方世界万兽奔逃,它不在意,即便是那只雏凤,它也不在意,它只是盯着眼前这条小溪,盯着溪上的木盆。孤峰落下数十万道溪流,它只盯着这道溪;时隔三万年,它再次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盆中这个婴儿,怎能挪开眼光? 一根很细的光丝缓缓落下,那根光丝外表是金色的,里面则是神圣的洁白,仿佛能够自行发光,光丝前端极细,后段渐粗,直至如儿臂一般,表面极为光滑完美,尤其是从深处透出的光泽,更添美丽。 这道光丝的材料如金似玉,给人感觉应该很沉重,实际上却很轻,随着溪面上的微风不停摇摆,仿佛在舞蹈,想要轻触那只木盆,却又瞬间收回。 那是黄金巨龙的龙须。 此时,黄金巨龙眼瞳里的神火,已经变得不再那般永恒稳定,漠然已经被思索所代替,似乎在犹豫些什么。两道龙须的前端,像轻柔的手指,在溪上木盆的边沿轻轻触碰,似在抚摸,实际上却并未真实的接触。 这条黄金巨龙已经度过了极为漫长的岁月,拥有难以想象的智慧,然而此时那只木盆,却似乎是它无法解开的难题——它眼瞳里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复杂,有渴望,也有警惕,犹豫,最后变成了挣扎,也许是无意的,也许是有意,小溪上方的风势微变,那道本应擦着木盆边沿掠过的龙须轻轻一颤,终于第一次真正地接触到了木盆,甚至在盆中婴儿的耳下擦过! 就是这样轻微的接触,便产生了极为剧烈的变化——黄金巨龙眼瞳深处的两粒神火,轰的一声散开,变成万千星辰,那片星辰海洋里,赤裸裸地流露出冷酷而贪婪的欲望! 那份欲望,是赞美,是动容。 是对生命的赞美,是因为生命而动容。 是生命最原始的渴望。 黄金巨龙看着溪上的木盆,张开了嘴,龙息如碎玉般倾渲而出。 盆里的婴儿依然闭着眼睛,根本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溪水被阴影笼罩。 龙息落在木盆的四周。 下一刻,木盆及盆里的婴儿,便会成为黄金巨龙的食物。 就在此时。 一只手落在木盆边缘,把木盆向溪畔拉去! 那是一只满是伤疤的手,有些瘦弱,很小。 哗哗水声里,溪水荡破,那只手拉着木盆,拼命地向溪畔跑去。 那只手的主人,是一名三四岁的小道僮。 小道僮把木盆拉到溪畔,藏在岸石和自己的身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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