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毕竟她有一张好运卡。 看着两个好姐妹,她也乐了:“快采吧,我想那林子里肯定还有,我们的背篓有可能装不下。” 陈秀梅激动地点头:“对对对,我们赶紧采,下午再来!” 果然如徐子矜所言,这林子里从来没有人来过,蘑菇遍地都是。 而且,她还发现了好东西…… 陈秀梅盯着那东一株、西一株、光秃秃的枯苗,怎么也不敢相信。 “子矜,这真的是人参?” 齐红也不敢相信:“子矜,你认得人参啊?” 当然是。 徐子矜想说:我骗你们有钱赚? 曾经的徐子矜在长白山人参基地待过一些日子,她的学生自己种植人参。 虽然说她不是人参专家,但认总不会认错的。 “我不会认错的,这就是人参,你们不用怀疑了。” “人参的采挖不能随意,要保持它的根系完整才值钱。” “我先挖一株,你们看清楚。” “一般来说,长野山参的地方都会有毒物守着。” “好在现在是冬天,很多有毒的动物都已经冬眠了,给我们减少了很大的危险。” “但是也不能大意,一会儿你们必须认真观察四周,没有危险再动手。” 这个陈秀梅与齐红都知道,老人讲故事的时候,说得神乎其神。 看着这传奇却一点也不打眼的东西,她们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而且两个人认为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徐子矜说什么、她们就听什么,非常的认真。 一点钟,她们才回到家。 “哟,今天大丰收呀?这可真不少。” 看到自家媳妇满满一大背篓的蘑菇,陆寒洲一脸惊讶。 媳妇一进门,他立即上前接下。 徐子矜换了鞋子,让陆寒洲把蘑菇倒在地上。 瞬间,他石化了! “媳妇儿,你挖的?” 徐子矜一脸高兴:“我们三个人挖的。” 陆寒洲脸皮抽抽:“我在山上钻过不知道多少回,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宝贝。” “好家伙,你们一挖就挖了一大堆?这不是树根吧?” ?_?` 徐子矜一个白眼甩过去:“那你去给我挖点这树根来!” “我们一共找到了十七根,有四根应该是百年以上的老山参。” “这种事,可遇不可求。” “而且我们挖得很小心,根系都没挖断,很完整的。” 这真是好东西,天然的野山参。 陆寒洲抬眼看她:“准备怎么处理?” “卖了换钱!” ——他家媳妇果然最爱钱! 陆寒洲挠挠头:“准备怎么卖?” “洗去泥晾干,再烘焙,然后送去熊麻子那。” 徐子矜空间里有野山参,这些她没打算留,卖了分钱,大家开心。 好吧,女人弄来的东西,由她们自己去做主。 陆寒洲没再说了。 回来的有点迟,吃好饭洗洗晒晒,就是下午两点了。 冬天天黑的早,下午就不去了,三人约定第二天早点出发。 吃了饭,徐子矜开始洗人参。 这是精细活,她做得很用心。 傍晚下课回来的陆寒洲见她面露疲倦之色,不忍心了:“这么辛苦,还做什么晚饭,打点吃不行吗?” 晚上有孩子,徐子矜从来不马虎应付。 “给孩子们烧点好的,他们长身体呢。” “孩子长身体时吃得好,他们才能长得高。” 陆寒洲知道徐子矜说的有道理。 为什么? 因为城里人普遍都比农村人要高、要结实。 家里三个男孩子呢,高大威猛才像个男人。 媳妇累坏了,陆寒洲很心疼。 听说徐子矜说下午洗了澡,等三个孩子睡去后,他端来了一盆热滚滚的药水…… “媳妇儿,快来泡脚。” 徐子矜闻到了一股好闻的中药味,她好奇了:“放了什么东西?” 陆寒洲把盆放下,然后又拎了大半桶更热的药水放在盆边上。 再摆一张凳子在盆的外端,直到坐下才开口:“去疲劳的中药,我下午去师医院找中医开的。” “以前我刚进猛虎营的时候也经常泡,这方子特别好,泡一会全身都轻松。” 还有这好东西啊? 徐子矜立即在沙发上坐下,没等她脱鞋,脚已被人握在了手里…… “干嘛?” 陆寒洲认真地脱着鞋子:“帮你泡脚,这泡脚也是有技巧的。” “先泡哪里、泡多久,都有讲究。” “而且泡完后,再来一个脚部按摩,这样才能达最最佳效果。” 徐子矜:“……” ——真的假的? ——泡个脚,还有这么多讲究? 可不管她信不信,后世的“洗脚工”已经上线了! 看到陆寒洲那认真的样子,徐子矜心中很复杂。 这些天陆寒洲的表现,她自然是看在了眼底……小作怡情、大作寻死,这道理徐子矜懂。 “陆寒洲,你不必这样。” “那天的事,是我太计较,你不必放在心上了。” 这话一落,陆寒洲抬眼:“媳妇,你以为,我做这一切,是在赎罪?” 徐子矜抿抿嘴:“难道不是吗?” 陆寒洲一脸坚定的摇头:“不是,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 “那天的事,我知道你已经放下了。” “我之所以想替你做这一切,那是因为我想做,想做而已。” “让媳妇觉得跟着我幸福,我骄傲!” “其实那事,你会生气,恰恰也说明了,你在意我。” “要是你心中没有我,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伤心难过,只会恨。” 是的,徐子矜承认这句话非常正确。 女人往往喜欢在这个男人面前作,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他。 因为喜欢,才会矫情。 上辈子在杨胜军面前,徐子矜知道自己从来没作过。 起初只是委屈求全的讨好,后来只想着争硬颈气,却从来没想过要作。 是的,她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傻大个儿。 “陆寒洲,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只是,给自己媳妇洗脚,你就不怕别人看到吗?” 陆寒洲闻言轻笑一声:“看到不就看到呗,有什么了不起的?” “给自家媳妇洗脚,丢人了吗?” 不丢人吗? 虽然活过一辈子,但徐子矜对男人并不了解。 在她的观念中,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在生活中占大多数。 像陆寒洲这种在外人面前是个黑脸神、在家里却是个耙耳朵,她真没见过。 “帮女人洗脚,传出去,人家肯定会说你不像个男人。” 陆寒洲一脸的不以为然道:“是不是男人,我用不着别人相信,只要你认为我是男人就好。” “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媳妇儿你知道不?” 徐子矜真想听听陆寒洲对“男人”二字的理解:“那你说说什么样的人才是男人吧!” 陆寒洲双手泡在药水里,不快不慢地揉搓着两只小脚。 “我对男人的理解就是:对亲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关心爱护他们。” “对工作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好的状态、做出最优秀的成绩。” “对朋友真诚、大方、善良、不计较。” “对敌人,心狠手辣、绝不姑息。” “真正的男人,应该是有血有肉、明是非、重责任、敢担当的人。” 原来,这就是真男人! 徐子矜知道陆寒洲说的对。 真正的男人应该就是爱国爱家、有血有肉的人。 泡了脚非常舒服,可能这药真有作用,一靠上枕头,徐子矜秒睡。 陆寒洲知道她累坏了,自然也不闹她。 老老实实地睡在边上,静静地闻着身边的清香:媳妇儿,你何时能够爱我? ——像我爱上你一样,爱我。 回答他的,只有轻盈的呼吸声…… 睡得好,醒得却迟。 第二天早上徐子矜醒来的时候,陆寒洲已经不在床上了。 到了客厅里,听到厨房里传来一阵“乒乓”声,她打着呵欠走了进去。“你在做什么?” 陆寒洲抬起汗津津的头,一脸傻笑:“你不是想吃菜饼吗?我跟陈嫂子学了一下,马上就做好了。” 徐子矜看了这个傻男人一眼,问道:“煮稀饭了?” 陆寒洲手停了一下:“嗯,这新米煮的稀饭香,大灶上的稀饭都是剩饭做的,你不爱吃。” 谁爱吃啊?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太难。 徐子矜知道自己早就变修了。 要不是有个空间,她真不知道这时代的日子要怎么过。 既然稀饭煮好了,徐子矜洗漱好之后,趁着陆寒洲煎饼的时候,煎了几个荷包蛋。 然后,炒了一碗肉沫酸豆角。 很快,三兄弟在外面跑步回来了。 “好香啊!阿姨,你做什么好吃的啊?陆爸爸……” 刘子林还没跑进厨房,小嘴就叭叭的讲着,只是当他看到陆寒洲围着围裙站在锅边时,呆滞了! ——完蛋了,今天的早饭是陆爸爸做的! 小家伙的变脸全部都落在了陆寒洲眼中,他眼一瞪:“小兔崽子,你这什么表情?嫌我做的不好吃?” ——陆爸爸,你做的那叫能好吃吗? ——只能说能吃好不好! 刘子林低垂着头:“……没没……” ——哼!小兔崽子,还学会撒谎了? ——我媳妇都不嫌弃我手艺不好,你们到是嫌弃上了? 一股怒气冲上了陆寒洲的心门口:“我告诉你,今天的早饭全是我做的!” “你要不想吃,没关系!” “子望!” 刘子望听到自己弟弟被骂,他站在客厅里不敢出来。 这被叫到,他不得不进来了。 “到!” 虽然这声音还是同样的利索,可是这精气神一点都没有。 “给你弟弟打饭去。” 刘子望一脸同情的看了自己大弟弟一眼:叫你多嘴,活该! “好了!” 看着小老鼠过街一样的刘子林,徐子矜笑了:“跟个孩子似的!” “子望,快带弟弟们去洗脸,要开饭喽!” “今天的饼呀,是你们陆爸爸找秀梅姨姨专门去学来的哦,料是我调的。” “快点,很好吃哦。” 刘子林一听,恨恨的骂了自己几句:叫我多嘴,叫我多嘴,要不是有阿姨,我今天就没得吃了。 “是!” 话一落,三兄弟像兔子一样飞奔去了后院…… 面是陆寒洲发的,料是徐子矜调的,这菜饼的味道自然不差。 三兄弟不敢说话,埋头闷吃,很快一人干掉三个。 徐子矜乐得不行,怕小家伙们吃多了会上火,给一人泡了一杯金银花茶。 这边刚吃好,那边陈秀梅来叫人了。 徐子矜换好鞋,交代道:“一会你送孩子,我们今天要早点去。” 陆寒洲点点头:“嗯,你们去吧,一会我骑车去送孩子,很快的。” 听闻她们昨天采了很多蘑菇,叶琳也跟去了,三人变成了四人。 这次,她们的不仅带了背篓,还带了几个蛇皮袋。 同时,还带了饭团。 没有人扫荡过的林子,里面的宝贝就是多。 这一天,他们虽然没有挖到人参,可是却发现了几个大的野鸡窝。 “哈哈哈,今天晚上可以做鸡蛋炒蘑菇了!” 陈秀梅的笑声穿透了山林,整个山谷都回荡着她们开心的声音。 姐妹四个都是挑着东西回来的。 终于有人发现了她们的收获…… “秀梅,你们这是从哪采来的呀?这也太多了吧?” 陈秀梅笑笑:“我们去了七重山,今天运气好,找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 七重山? 她们去了那个鬼地方? 靠,这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这里的人,没有不知道七重山的。 从部队驻地的左边山路上去,里面有一个特大的训练场。 沿着山路往里走上十几里,有一座大山,名叫七重山。 七重山、七道门,一道更比一道深。 当年那里是有名的土匪窝,那里曾经也是杀人无数的地方。 别说部队家属,就是当地老百姓,也没有几个人敢去那地方。 这位军嫂看着陈秀梅,顿时瞪大了眼:“天啊,你们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陈秀梅则笑道:“正好有伴,就跟着去了。” “不过说真心话,那地方阴气太重,到处阴森森的,确实有点吓人。” “以后如果没有七八个人作伴,我是真不敢再去了。” 那地方能不吓人吗? 军嫂一听,撇了撇嘴,暗忖:为了几块钱,连命都不要了,真是的! ——万一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那就完蛋! 很快,几个人去七重山采蘑菇的事,在家属院传开了。 “她们还真是胆大包天!” “这叫想钱想疯了!” “她们都赚了那么多的钱,就用完了吗?” “哼,爱钱的人,再多的钱也不会觉得钱多。” 当赵红英接到徐子矜送去的蘑菇时,也听到了这传闻。 “娇娇,你们不会真的去了七重山吧?” 徐子矜轻轻笑道:“干妈放心,那里这么山,听说还有野兽,我们不会去的。” “别人老是问,嫌烦,故意吓她们的。” “你知道的,大院里的军嫂大多都没工作,好奇心可重了。” 可不就是? 太闲就爱生事。 赵红英闻言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我就知道你是个稳重的孩子。” “前些天做的米酒刚好出酒了,你拿些过去,可以喝、也可以做酒酿圆子。” 赵红英的祖籍是浙省人,那里的人最喜欢桂花酒酿圆子。 她的奶奶非常喜欢这个美食,赵红英从小喝到大,见到这个也是喜欢得很,经常会做些甜酒酿。 徐子矜也爱吃甜食,便不客气地接下了。 “干妈,那我走了。” 赵红英高兴地点点头:“嗯,去吧,有空过来和我聊聊天。” “娇娇,和你聊天,我就是开心。” 听着这话,徐子矜心情有点沉重了。 两个儿媳妇针尖对麦芒,儿子与儿媳妇又没有感情,杨家的日子不安静。 伸出双手,她抱了抱赵红英:“干妈,如果住在一起矛盾太多,不如分开来住好了。” “等媛媛孩子生好之后,分开来住吧。” 分开住? 这个赵红英还真没想过…… 她点点头:“你这办法好,老六明年毕业要分回师部,家里的确有点挤。” “手心手背都是肉,到明年七月,让她们两个都搬出去住好了。” 赵红英三儿三女,最小的儿子叫杨胜楠,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军校生。 他学的是通信专业,毕业后会分配到师部通信营。 杨家三个儿子,人都很正,徐子矜对杨胜楠的印象很好。 只是八四年那一战,他被炮弹炸伤,后来身体一直不好。 唉! 当兵的人,真的太值得尊敬了。 他们为了保家卫国,献出的是青春与热血,甚至是生命。 徐子矜决定,以后要帮杨胜楠一把。 这种事现在也不能讲,只能到时候再说了。 徐子矜准备回去,却没想到遇上了从外面进来的杨文静与林文远。 好些天没见到杨文静了,徐子矜发现她有了些变化。 短发长长了,脸上化妆了。 ——果然,恋爱的女人爱臭美。 杨文静这个样子,比以前漂亮了不少。 徐子矜没准备打招呼,可杨文静想表现。 “你又跑我家干嘛来了?哼,我家又不是你家。” 徐子矜根本不把她放在心上,这两人已经同进同出、看来是好事将近。 ——呵呵,杨文静的“幸福”就要来了。 “来占便宜啊!” 徐子矜把手中的米酒扬了扬,一脸不怕气死人的口吻:“看到不?我干妈给的。” “有意见啊?有意见也没用,憋回去!这个家里没你说话的份!” 杨文静:“……” ——这人怎么越来越不要脸了呢? 要不是林文远在旁边,她得狠狠地怼她几句。 只是心上人在边上,怎么也得装出淑女样来。 杨文静一脸很单纯的模样朝徐子矜翻了个白眼:“哼,懒得跟你说,少喝点,这酒很厉害的。” 哟? 要立人设了? ——不用担心,杨文静你人再坏,这个人也会娶你。 ——他想少奋斗二十年呢,哈哈哈……你的“幸福”日子就要来了! 徐子矜心中一声轻笑:“就要多喝,我得把酒量练好。” “你结婚的时候,我肯定得来喝酒,到时候得把随礼的本钱喝回去!” 杨文静脸一热,娇嗔的睇了徐子矜一眼:“部队才不搞铺张浪费呢,懒得理你!” ——我更懒得理你! ——你就好好装吧,你装得越好,我以后会越开心。 徐子矜朝林文远点点头……潇洒地走了,她对杨文静,那是真的恨。 看着她的背影,杨文静嘴一撇,一脸不屑:“这个人,狗肉上不了大席。” “她这狗脾气,真心让人喜欢不起来。” “进屋吧,我妈肯定回来了,我们先与她商量。” 林文远一直没开口,其实他一直在关注着徐子矜,越关注、他越心惊。 甚至,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堂弟是福浅命薄。 没说什么,他点点头,两人进屋去了。 徐子矜回到家后,开始准备晚饭。 今天捡了好几窝野鸡蛋,晚上就来个野鸡蛋烧蘑菇。 抓把盐扔进去,把野鸡蛋放进锅里煮,然后把那些指甲盖大小的小蘑菇选出来洗好。 等野鸡蛋一熟,她立即捞出来放在一边晾着。 洗锅换水,再把小蘑菇焯一下水,剥出野鸡蛋,一起扔进钢筋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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