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有也不借。” “嘿,你……” 凌玄澈打圆场,“本王有。”掏出一枚小黄鱼递给温乐生,“够不够?” 温乐生笑眯眯地道谢,“够了够了,多谢瑞王殿下。” “本王湖上设宴,要不你也一起?” “不了,不了,你和若初妹妹单独去吧,我就不凑热闹了,那边还等着我。” 温乐生边说边屁颠屁颠地走朝上京城最大的赌坊走去。 温若初懒得搭理温乐生和凌玄澈,和沈惊澜约好南湖见面的,四下张望不见人身影,对凌玄澈道。 “瑞王殿下,我约了人,咱们改日再聚。” “约的什么人?本王差人去寻,正好我们一起把酒言欢,反正现在人也没到,不如先去船上等等,本王都已经准备好酒菜了。” 温若初顺着凌玄澈手指方向看去,一艘颇为雅致的游船停在不远处,船上摆着一桌酒席,还准备了舞姬和乐师。 去就去,凌玄澈又不敢对她怎么样,回头吩咐冯文。 “去找沈世子来了没有,瑞王殿下设宴款待,可千万别辜负了。” 笑着问凌玄澈,“殿下不介意吧?你们可是至交好友。” 凌玄澈嘴角抽了抽,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意。 “不介意。” 沈惊澜依照约定早早等在南湖桥上,一身湖蓝色长衫搭配烟青色流云纹腰封,勾勒出劲瘦腰身,更显身长玉立。 他望着一个方向,手指在粗糙栏杆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 岸边人挤人,衣着光鲜的世家小姐,隔几步远就能看见一个,足足十几丈远的距离,搭眼便锁定从马车上下来的那抹俏丽身影。 从凌玄澈的马车上下来,然后和温家二房家的傻子说了两句话,最后跟着凌玄澈上了游船。 追风站在沈惊澜身后,关切道,“明日就是月圆之夜了,殿下身上的寒毒……” “我能扛过去。” 沈惊澜目光始终停在那抹鹅黄色娇俏身影上,语气淡淡的。 “属下打探到温若初也在找寻玉骨丹。” 沈惊澜晦暗的眸子闪过一丝松动,没接追风的话,这个消息今早就听说了,或者说更早些时候。 忽然传来两个商贩争吵的声音,“这是我的地方,你凭什么占?” “什么你的地方?谁先来算谁的。” 沈惊澜不经意朝争吵处瞥了一眼,无意间看到桥头上站着一个头戴帷帽的女子。 那女子身穿素粉长裙,帷帽白纱遮挡,看不清女子面庞,能感觉到女子幽怨地看着湖中心的一艘游船,竟是和他看的同一个方向。 温清柔? 沈惊澜瞅了一眼游船上对酒的两个人,又看了一眼粉衣女子。 不知道本该跪在祠堂里的温清柔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但现在,他决定帮帮她,毕竟他这个人一向乐善好施。 围着两个摊贩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眼瞅人挤人,没落脚的地,桥头那边又没有护栏,一个不小心就能被挤到湖里去。 沈惊澜混在看热闹的人里,状似无所事事的样子走了过去。 第13章 温清柔落水,凌玄澈湿衣相救 游船上,舞姬翩翩起舞,丝竹绕耳,船缓慢行驶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两岸杨柳依依,颇有点附庸风雅的味道。 温若初如坐针毡,不搭理凌玄澈,低头抱着兔子,一下一下地捋着兔耳朵,期望沈惊澜早些过来,或者凌玄澈突然掉水里。 一阵微风吹动她的发丝,几缕碎发俏皮地拂过她白皙如玉的脸颊,丝毫没有破坏少女的美感,反而增添了几分灵动与妩媚,抱着白兔,好像来自天宫里的仙娥。 凌玄澈自顾自地说起小时候的事,说着说着不觉看入了神,好像自从长大之后,此刻才第一次真正认识她。 喃喃自语:“若初原来也是如此的有爱心。” 温若初抬头,被凌玄澈那眼神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拎着兔耳朵晃了晃,恶狠狠地说道。 “回去就做麻辣兔头。” 凌玄澈被噎了一下,这一瞬,他熟悉的那个刁蛮温若初又回来了,他的柔儿可是从来不吃这么可爱的兔子的。 两人静坐半晌,岸边忽然传来一阵吵闹声。 “有人落水了!” “快救人啊!” 跳舞的也不跳了,抚琴的也抻着脑袋看热闹,温若初站在船头,极目望过去,落水女子一袭素粉衣裳,伸着胳膊奋力扑腾,女子离他们游船不远,再仔细一看,好家伙,原来是老熟人温清柔。 跪祠堂怎么改划水了? 她能看清落水女子是温清柔,凌玄澈自然也认出了温清柔。 凌玄澈站在船边,一脸忧心地看着温清柔,一副想要跳又不想跳的样子。 温若初计从心来,甭管温清柔怎么落水的,救温清柔的人今天必须是凌玄澈。 抬腿脚猛地一蹬,准确无误地落在凌玄澈屁股上,走你。 凌玄澈扑通一声落到水里。 凌玄澈好歹是一个王爷,他这一落水,众人一下子慌了神,纷纷褪下鞋袜,就要跳水捞凌玄澈。 温若初大呼道:“呀,殿下在救人,殿下见义勇为,谁都别和瑞王殿下抢这个功劳。” 正准备下水的众人抬眼往水里一看,还真是如郡主所说,瑞王殿下跳水后直接朝落水女子游了过去。 瑞王殿下不得圣人宠爱,如此英勇估摸着是为了博一个爱民的好名声,于是准备下水的几人站在船上看热闹。 船停岸边,温若初随手拿起耍猴人用的铜锣,叮叮当当敲了起来,边敲边喊。 “有人落水了,快来人啊!” 没一会儿桥头那边就围了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此时,凌玄澈拖着温清柔上了岸。 “柔儿你没事吧?” 温清柔冷得直哆嗦,感激地瞅了一眼凌玄澈。 “我没事,多谢殿下。” 凌玄澈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心疼地把温清柔往怀里搂了搂。 温清柔穿着素粉色衣裳,沾了水的素色衣裳紧紧贴在身上,少女曼妙曲线极其诱人地勾勒出来,酥胸半露,甚至隐约能看见肉色肌肤。 一男一女就这么众目睽睽之下贴在一起,举止亲昵堪比活春宫,看样子两人还熟识,年纪小的孩子被家里大人拎着耳朵骂骂咧咧拽走了。 有人认出了凌玄澈和温清柔,“那不是瑞王殿下和博阳侯府家的二小姐吗?他们怎么回事?” 温若初抱着兔子,踮脚抻着脖子瞧了一会儿热闹,火候差不多了,可绝对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凌玄澈当众怀抱温清柔,这下她和凌玄澈的羁绊算是能彻底斩断了。 正打算离开这里开启下一步计划,刚转身就撞上一个结实温热的身体,类似拥抱的姿势被揽进一个怀里。 温若初偏头就是一个线条几乎完美的下颌,以及性感凸起的喉结。 “沈惊澜?我找了你半天,你怎么在这?” “看热闹。”沈惊澜垂眸瞅了她一眼,“这里人多,容易被挤下去,刚才就有人被挤水里去了。” 温若初半胁迫式地跟着沈惊澜离开拥挤人群,很奇怪,明明是脚尖挨着脚跟的拥挤程度,这个别扭的姿势,居然没人挤到她,连怀里的兔子都有活动空间。 到人少的地方,两人自动分开,温若初接上沈惊澜的话。 “我也看热闹。” 看的什么热闹两人心知肚明,温若初没工夫和沈惊澜讨论热闹,兔子塞到沈惊澜怀里,火急火燎跑进一家书坊。 “伙计小哥,我要笔墨纸砚。” “好嘞。” 在踹凌玄澈进湖时候,已经脑补了三篇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公关舆论,温若初可是最在行了,也深知众口铄金的道理。 爱看狗血小说,从小又被父母强迫练了近十年的书法,如今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温若初坐在椅子里,解开手上厚重布条,手掌还微微肿着,握着笔杆子有些吃力,稍稍影响发挥。 奋笔疾书,唰唰唰,一炷香的时间就洋洋洒洒地写完了。 沈惊澜抱着兔子,看着书案上跃然纸上的故事,故事内容不外乎民间夸大的俗谈,没什么可看的。 主要是上面的字,笔锋游走如龙蛇,撇捺舒展如君子正襟危坐,每一笔都灵动,自成一派风骨,若是手上没有伤,应该还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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