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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脆弱感。 宁微尘落座后,支着下巴看他,漂亮的桃花眼浮现担忧,卖乖说:“还在生气吗哥哥,我知道我昨天过分了,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所有人。 “……”叶笙。 你脑子进水了吧宁微尘,他只是哑了又不是废了。 叶笙没什么表情,拿起桌上的热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水杯重重落下时,整张桌子都在震动。 洛兴言被这对狗男男秀恩爱已经秀麻木了,他脸色阴沉捏住牙签,咬牙切齿道:“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我说我昨天半夜去303得到了很重要的消息!” 叶笙看了洛兴言一眼,他要是嗓子没坏,已经开始搭理洛兴言了。但是他说不了话,这里没有纸和笔,他也不想用肢体动作跟人交流。 叶笙低头,握着杯子,选择一口一口喝水。但把离开这里的事完全交给别人,他又不放心。 叶笙思索片刻,马上偏头去看宁微尘。他捧着水杯,唇抿成一线,黑白分明的杏眼冷冷盯着宁微尘,有点不耐烦地示意他赶紧参与讨论。 宁微尘对上叶笙催促的、烦躁的眼神,一下子笑出了声。 语气意味不明说。 “小哑巴,你怎么那么可爱呢。” 众人:“……” 洛兴言:“……” 洛兴言知道这对狗男男过分,但不知道他们会那么过分,他气得咔嚓掰断了牙签。 “你们、你们……”话都说不出来。 叶笙全当没听到,低头喝水。人的接受能力果然是不断变强的。 众人复杂又庆幸地想:是不是每个冷血强大的大佬背后,都会有这么一个温柔善良圣母心的爱人,来给他们这些无辜可怜的人一条生路。 在“温柔善良”的未婚妻催促下,那位大佬终于肯搭理他们了。 与调戏未婚妻的轻佻温柔不同,这位大佬在看向他们时,笑意便很自然地淡了下去,漫不经心道:“303?” 洛兴言一脸青黑。 他就知道他们非自然局是不会无缘无故讨厌一个人的! “嗯。” 洛兴言把从王小胖那里得来的照片丢到桌上,言简意赅说:“303的租客叫王小胖,在故事杂志社工作。这张照片是他无意间抓拍的傍晚的长明公馆。我觉得这张照片很古怪,但我又看不出来什么,给你们两个看看。哦对了,王小胖说他在杂志社的笔名就叫做……故事大王。” 他刻意放慢了语速,高深莫测说出最后四个字,试图看到这两人震惊的脸。 然而叶笙还在安静喝水,不为所动。宁微尘手指捡起那张照片,神色如常。 洛兴言:“……”他妈的,不想玩了。 宁微尘匆匆扫了一眼后,就把照片交给了叶笙。叶笙放下水杯,低头看着那张黄昏里的烟火人间。 第111章 怪诞都市(十一) 这栋楼的每一户人家都是市井最真实的写照,但是再美好的黄昏滤镜,都掩盖不了男男女女脸上的扭曲阴暗。 刻薄,算计,贪婪,暴躁,懦弱,虚荣。 叶笙对长明公馆的住户不了解。 好在在他看照片时,洛兴言又把昨天从王小胖那里知道的,各个租客的职业性格,全部跟他们说了一遍。 白天这栋楼里只有房东和201的女租客,其余人不是出门上学就是找工作。 洛兴言道:“想要离开这里,必须找到创造空间的人。分头行动吧,一部分人留在长明公馆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一部分人和我去城市外面看看。” 说完洛兴言视线看向宁微尘和叶笙,用眼神问他们要不要一起。 叶笙盯着那张照片,摇了下头。 宁微尘完全以叶笙的意愿为主,微笑道:“我和哥哥留下来。” 洛兴言“哦”了一声,转身就走。 叶笙把那张照片,放进口袋里。他脑海里分析了很多东西,可是碍于受伤的喉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大概是这种想要表达,又不能表达造成的烦躁感,让他离开303,站在筒子楼一楼抬头望着旁边呈圆形的、封闭的世界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窒息。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几朵乌云堆积在对面的建筑物上。看样子要下雨了。淮城的雨一直很多,天气阴沉,让人的心情也低落下来,胸腔像密不透风的风箱。 二楼的女人和房东终于停歇了骂战。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急匆匆下来。筒子楼隔音效果很差,她拖鞋拖沓下楼的声音,特别明显,看到楼梯口的叶笙,房东没好气:“看什么看!滚远点,一楼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别在我门前乱逛,听到没!”房东一边赶他走,一边凶神恶煞警告说:“再说一遍,长明公馆白天不供水不供电!” 叶笙盯着她,没说话,视线好似透过她看什么东西。房东见叶笙无视她,瞪大眼,就要扯开嗓子开骂。 宁微尘拉过叶笙的手,露出一个很讨人喜欢的笑来:“不好意思,我们马上离开。” 他牵着叶笙的手上楼。 一群人出来,看到这一幕后,面面相觑。 杨白:“哥,我们也留在公馆吗?” 杨宗:“长明公馆就这屁大点地方,有大佬和他未婚妻就够了,我们出去城里看看吧。” 欲魔和跟班点头。 施工地的声音暂时停了会儿。 叶笙走进昏暗楼道,他和宁微尘身形高挑,走在里面必须时刻注意才能不碰到上空乱糟糟的电线。白天的每一扇门都是紧紧关着的,看得出来,长明公馆邻里之间的关系非常差。长明公馆整体都有一股很明显的臭味,不知道是来自厕所还是地上的垃圾。 来到王小胖房前,303的门窗关得很紧。 叶笙想要撬锁,可是宁微尘拦住了他。 宁微尘无奈叹息说:“你撬开了这快锁,可能我们今晚就要直面房东了。” 叶笙:“……” 好的,他放弃了。 租客白天不记得晚上发生的事,但晚上会有白天的记忆。依旧房东刻薄抠门的性格,他白天敢撬锁,损坏她的东西,晚上房东一定会亲自来找他。 如果给长明公馆定下个副本难度的话。 201金发女郎和301中年男人应该是一档;小男孩跟混混一档;302妻子跟王小胖一档;房东独一档。 叶笙拿出手机,给宁微尘打字,说出他的发现。 他拿出照片,给宁微尘指了下照片里三楼的边缘。浓墨重彩的照片里,晚霞勾勒出窗户、电线、花盆的影子,旁边就是高楼大厦。 不细看的话,其实很难看到地上有一团明显比较重的黑影,是个人。 有人站在三楼的背面,这个人虽然没出现在镜头里,可是他的影子被捕捉到了。 叶笙继续打字。 叶笙补充说。 宁微尘和他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淡淡道:“你觉得,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 叶笙点头,写道。 宁微尘笑了:“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公馆里呢。” 叶笙皱眉。 宁微尘:“嗯,说的也是。” 叶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但肯定跟不上人说话的速度。可他在打字的时候,宁微尘的视线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含那种逼迫人的意味。 宁微尘非常擅长控制舒适的交流氛围,何况叶笙对他早就卸了戒备,现在一个打字一个说话的聊天,居然也非常融洽。 叶笙: 宁微尘:“房东不会给的。” 宁微尘挑眉,含笑问:“你有钱吗宝贝?” 叶笙:“……” 哦,他没钱。 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里面的世界,他都没钱。 第一天坐车全靠威逼全靠枪。 叶笙默默地删掉了这句话。 宁微尘忽然说:“我们现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里,想要真的读懂他的故事,不如试着代入主角,在这栋楼里过上一天。” 叶笙抿唇,点了点头。 宁微尘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我们起迟了。故事杂志社距离长明公馆有四十公里,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时。以八点上班为例,故事大王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 叶笙听他说代入主角后,就抬眼看着这栋狭窄昏暗的歪楼,开始假设自己在这里过完一天。其实在贫穷这件事上,他还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跟阴山的落后偏僻不同,这里是一种另外的沉闷压抑。 他都可以预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会是个什么情况了,起床睁开眼不能点灯,只能在黑暗里摸索着找衣服,穿好衣服后,端着盆和毛巾去厕所旁边接水洗漱。 唯一照明的就是旁边那盏路灯,接水的时候,还得控制着不让水溢出来。毕竟以房东那神经兮兮的性格,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时候,她就在你后边看着。 天没亮,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所以过一楼下楼梯时,需要屏住呼吸,小心小心再小心。 走出这栋让人窒息的公馆,抬头还会看到那个卖早餐的女人,在厨房忙忙碌碌。 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第112章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工作了大概五六年,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她涂着鲜艳的口红,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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